光速与参照系统无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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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光速必用一个特定参照系统还是测光速与参照物无关?
观测光波本身的性质。利用光为媒质,观测反光的物体的性质。两者存在着本质差别。
观测可反射光物体时,可从反射光可到达的任何一个点位去观测。也就是说,可观测到反射光速的每一个方向。对光本身的观测。就只能从线性光束正面去观测。
在光波经过的痕迹上,任取两点,所确定的直线。并不能生成一条光束。当且仅当其中有一个点为光源点时,这条直线,才可成为这两点生成的线性光波的媒质线。(反射点或折射点也是一种光源。)
为了在接受光的终点处,确定出线性光的光速方向。常用方法就是用有一台标出主光轴位置的望远镜。把主光轴对准光源点。目镜为光线终点。这样测到的有关距离的量,都是在这个参照系统内完的。通过对应的公式计算出的光速,也只能是这个参照物为基础构成的参照系统内的速度。
如果望远镜相对于光源相对位置变动之后。还能把主光轴对准光源点吗?
我这样思考。光束,是光子一个又一个连着生成。终点每次只需接收到一个光子,就可完成观测。这只需该光子离开光源后,能与运动着的终点相遇即可。要达到这一要求,只需主光轴始终对着当子即可。(有专文证明)只需存在下列关系即可,就是以移动着的终点为参照物来观测时,对着光子的主光轴与望远镜的速度生成的夹角保持不变即可。由于光子速度太大,可逆过来想。接收的光子,向后退。望远镜也是样后退。只要主光轴对准光源点,则二者同时回到开始位置。也可以说,当在望远进行进当中,在对准光源之后,保持对准不变。则光束中的光子,每一个都落在目镜点位置。由此测得的距离有关的量,都是光源点与终点所确定的那一条直线为参照物测得的结果。用此计算出来的速度。都是以这条特殊参照物生成的参照系统内的速度。
如果车速方向变化。则主光轴就偏离光源点,光束就进不了望远镜。观测者看不见光源了。要看见,就得调整望远镜主光轴位置。当调整后对准了光源之后。测量计算出来的光速,就还是原来的参照物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参照系统内的速度。不是车为参照物的相对速度。当然与车速变化无关了。
结论:测光速必用一个特定参照系统。并非测光速与参照物无关。更不是光速不需要参照系统就可获得。
观测光波本身的性质。利用光为媒质,观测反光的物体的性质。两者存在着本质差别。
观测可反射光物体时,可从反射光可到达的任何一个点位去观测。也就是说,可观测到反射光速的每一个方向。对光本身的观测。就只能从线性光束正面去观测。
在光波经过的痕迹上,任取两点,所确定的直线。并不能生成一条光束。当且仅当其中有一个点为光源点时,这条直线,才可成为这两点生成的线性光波的媒质线。(反射点或折射点也是一种光源。)
为了在接受光的终点处,确定出线性光的光速方向。常用方法就是用有一台标出主光轴位置的望远镜。把主光轴对准光源点。目镜为光线终点。这样测到的有关距离的量,都是在这个参照系统内完的。通过对应的公式计算出的光速,也只能是这个参照物为基础构成的参照系统内的速度。
如果望远镜相对于光源相对位置变动之后。还能把主光轴对准光源点吗?
我这样思考。光束,是光子一个又一个连着生成。终点每次只需接收到一个光子,就可完成观测。这只需该光子离开光源后,能与运动着的终点相遇即可。要达到这一要求,只需主光轴始终对着当子即可。(有专文证明)只需存在下列关系即可,就是以移动着的终点为参照物来观测时,对着光子的主光轴与望远镜的速度生成的夹角保持不变即可。由于光子速度太大,可逆过来想。接收的光子,向后退。望远镜也是样后退。只要主光轴对准光源点,则二者同时回到开始位置。也可以说,当在望远进行进当中,在对准光源之后,保持对准不变。则光束中的光子,每一个都落在目镜点位置。由此测得的距离有关的量,都是光源点与终点所确定的那一条直线为参照物测得的结果。用此计算出来的速度。都是以这条特殊参照物生成的参照系统内的速度。
如果车速方向变化。则主光轴就偏离光源点,光束就进不了望远镜。观测者看不见光源了。要看见,就得调整望远镜主光轴位置。当调整后对准了光源之后。测量计算出来的光速,就还是原来的参照物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参照系统内的速度。不是车为参照物的相对速度。当然与车速变化无关了。
结论:测光速必用一个特定参照系统。并非测光速与参照物无关。更不是光速不需要参照系统就可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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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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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速与参照系(参照物)无关的说法是错误的。下面就探讨一下光速的参照物如何确定。
确定速度的大小必须有明确的参照物才有意义。而光速不变原理却说,光相对于所有的参照物传播速度都一样。所谓的相对于所有参照物,其实质就是没有明确的参照物,没有明确的参照物则速度就无从谈起。
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光相对于一参照物的运行速度呢?光是电磁波,是波的一种,因此用波动理论诠释光速最合理,也最可靠。也就是说,光速问题实际就是波速问题,可以使用波速的确定方法确定光速。下面我们不妨就先研讨一下波速的确定方法。
波速确定方法与实物粒子运行速度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波具有以下两大传播规律:
(1).波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是由传播介质的性质决定的,波在性质稳定的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是固定的。
(2). 波源在传播介质中的移动不会影响波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在确定波速时,波源在传播介质中的移动速度并不能参与波速的合成。既然是这样,波的传播介质就是波速的第一参照物。
根据波的以上两大传播规律,可归纳出以下的波速确定方法:
(1).首先确定波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
(2).再确定波的传播介质相对于参照物的移动速度。
(3).然后把两个速度合成,就是波相对于该参照物的传播速度。
(4).波传播过程中,若波到达区域的传播介质性质出现了改变,则波的传播速度也会跟着改变。
总结:波速是由传播介质的性质与传播介质相对于参照物的运动状态两大因素决定的。
传播介质是波速的第一参照物,要想知道波相对于其它参照物的运行速度,就必须首先知道波的传播介质是什么。因此,确定光的传播介质是解决光速问题的关键。今天,光相对于各参照物的传播速度无法确定的问题,正是光不需要传播介质这个错误理论造成的。也正是在这种无法确定光速的情况下,才出现了不切实际的光速不变的假设。
波的形成与传播需要两个基本条件:波源和介质。波源是产生振动的物体,而介质则是振动能量传播所需的物质,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没有波源就无法产生振动,而没有介质则无法传播振动。而介质的震动只是在一平衡点进行,介质并不会随波的传播而移动。因此,必须有连续的传播介质波才可以传播下去。光波的传播也应如此,否则它就不属于波,也不会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波的特性。那么又该如何确定光的传播介质是何种物质呢?其实方法很简单,既然波是靠介质的有序震动进行传播的,根据波的这个传播特点,就可归纳出确定波传播介质的方法,即:波传播时,在传播地点做有序震动的物质,就是波的传播介质。那么光传播时,是那种物质在做有序振动呢?是电磁场。因为光传播时,光波中电磁场的强度,进行着周期性的大小变换。电磁场强度的这种大小变换,实际就是电磁场在振动,变换中的电磁场的最大强度,正是电磁波的振幅。所以说,电磁场就是电磁波的传播介质。由于磁场是电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也可认为:光的传播介质是电场。
人们之所以会认为光传播无需传播介质,是因为宇宙中一些星球发出的光可以穿过浩瀚的太空到达地球,人们一直认为浩瀚的太空是真空的,光既然可以在浩瀚的太空中传播,于是便有人认为光传播不需要传播介质。电场是由组成物质的带电粒子发出,并可以向远处无限的延伸。由于宇宙中存在有数以万亿计的星球,这些星球大都是由带电粒子组成,所以它们会在太空中形成各自的电场,这些电场才是光可以在浩瀚太空中传播的原因。
使用光的传播介质电场,还可以很容易的解释迈克尔逊-莫雷实验。迈克尔逊-莫雷实验测得,在地球附近空间中,光在各处及各个方向上的传播速度是相同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由于其它星球距离地球太遥远,它们在地球附近形成的电场与地球自身形成的电场相比可以忽略,地球附近空间中的电场主要由地球自身形成。因此,地球附近空间中的电场与地球是成为一体的,没有相对运动。
(2).传播介质的性质决定着波在该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在地球附近空间这个特定区域里,电场的性质处处都基本相同,因此在这里测得的光速也都基本相同,为每秒约30万公里。
正是基于以上两点,才造成在地球附近空间中测量到的光速,在各处及各个方向上都基本相同。
基于上面的两点还可以明白:来自太阳或其它星球的光,它们在太空中传播时,不管其相对于地球的传播速度是多少,当它们到达地球附近后,其相对于地球的传播速度都会变的相同,为每秒约30万公里。正是各星球照射到地球上的光速相同,造成一些人认为光相对于各星球的传播速度都一样,便得出了不切实际的光速不变理论。在科学研究中,不能根据事物的表面现象下结论,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太空中的光相对于地球的传播速度并非是恒定不变的,因为太空中的电场,是由宇宙中数以万亿计的运动着的星球共同形成,当空间位置改变时,电场的强度与运动状态可能也会改变。电场的强弱变化以及电场的运动,都会影响光的传播速度,所以光在太空中并不会一直以恒定的速度传播。测量得到的每秒30万公里的光速,实际上是在地球附近空间这个特定区域中的光速。
有了可作为光速第一参照物的传播介质电场,还可以很容易的确定光在地球附近空间中传播时,其相对于各类参照物的传播速度。下面就通过一事例来诠释一下此类情况。
在地球附近的空间中,光的传播介质电场与地球没有相对运动,也即是,在这个区域里光的传播介质相对于地面是静止的。
假设光在地球附近空间中的传播速度是C。则一个停在轨道上的火车,其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的传播速度就是C。由于火车没有运动,则火车相对于光的传播介质的运行速度是0,所以此时该光相对于火车的传播速度也是C。若该火车以速度V向前行驶,请问火车此时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与火车的传播速度又各是多少呢?
由于光源的移动不会影响光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则行驶的火车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的传播速度仍是C,而不是C+V。
这里要明白,波速的确定方法与实体物质运行速度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在运行的火车上,若有人在车厢内沿火车运动方向向前行走,则该人相对于轨道的移动速度就是车速与人行走速度之和。但波速的确定方法却不同,波速是由传播介质的性质与传播介质的运动状态两者决定,与波源的运动状态无关,所以不能简单相加,需按照前面归纳的波速确定方法计算。
由于行驶的火车相对于光的传播介质的运行速度不再是0,而是V,且火车行驶方向与光传播方向一致,则此时该光相对于火车的传播速度不再是C,而变为C-V。这里要注意,光虽说是由火车发出的,但其相对于移动的火车的传播速度并不是C。
火车行驶时,其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与火车的传播速度不再相同,由此说明光速不变原理是错误的。
大道至简,光速的确定方法与其它波并没有什么不同。光不能在无传播介质的空间中传播,也不存在光速不变原理。
确定速度的大小必须有明确的参照物才有意义。而光速不变原理却说,光相对于所有的参照物传播速度都一样。所谓的相对于所有参照物,其实质就是没有明确的参照物,没有明确的参照物则速度就无从谈起。
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光相对于一参照物的运行速度呢?光是电磁波,是波的一种,因此用波动理论诠释光速最合理,也最可靠。也就是说,光速问题实际就是波速问题,可以使用波速的确定方法确定光速。下面我们不妨就先研讨一下波速的确定方法。
波速确定方法与实物粒子运行速度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波具有以下两大传播规律:
(1).波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是由传播介质的性质决定的,波在性质稳定的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是固定的。
(2). 波源在传播介质中的移动不会影响波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在确定波速时,波源在传播介质中的移动速度并不能参与波速的合成。既然是这样,波的传播介质就是波速的第一参照物。
根据波的以上两大传播规律,可归纳出以下的波速确定方法:
(1).首先确定波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
(2).再确定波的传播介质相对于参照物的移动速度。
(3).然后把两个速度合成,就是波相对于该参照物的传播速度。
(4).波传播过程中,若波到达区域的传播介质性质出现了改变,则波的传播速度也会跟着改变。
总结:波速是由传播介质的性质与传播介质相对于参照物的运动状态两大因素决定的。
传播介质是波速的第一参照物,要想知道波相对于其它参照物的运行速度,就必须首先知道波的传播介质是什么。因此,确定光的传播介质是解决光速问题的关键。今天,光相对于各参照物的传播速度无法确定的问题,正是光不需要传播介质这个错误理论造成的。也正是在这种无法确定光速的情况下,才出现了不切实际的光速不变的假设。
波的形成与传播需要两个基本条件:波源和介质。波源是产生振动的物体,而介质则是振动能量传播所需的物质,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没有波源就无法产生振动,而没有介质则无法传播振动。而介质的震动只是在一平衡点进行,介质并不会随波的传播而移动。因此,必须有连续的传播介质波才可以传播下去。光波的传播也应如此,否则它就不属于波,也不会表现出各种各样的波的特性。那么又该如何确定光的传播介质是何种物质呢?其实方法很简单,既然波是靠介质的有序震动进行传播的,根据波的这个传播特点,就可归纳出确定波传播介质的方法,即:波传播时,在传播地点做有序震动的物质,就是波的传播介质。那么光传播时,是那种物质在做有序振动呢?是电磁场。因为光传播时,光波中电磁场的强度,进行着周期性的大小变换。电磁场强度的这种大小变换,实际就是电磁场在振动,变换中的电磁场的最大强度,正是电磁波的振幅。所以说,电磁场就是电磁波的传播介质。由于磁场是电场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也可认为:光的传播介质是电场。
人们之所以会认为光传播无需传播介质,是因为宇宙中一些星球发出的光可以穿过浩瀚的太空到达地球,人们一直认为浩瀚的太空是真空的,光既然可以在浩瀚的太空中传播,于是便有人认为光传播不需要传播介质。电场是由组成物质的带电粒子发出,并可以向远处无限的延伸。由于宇宙中存在有数以万亿计的星球,这些星球大都是由带电粒子组成,所以它们会在太空中形成各自的电场,这些电场才是光可以在浩瀚太空中传播的原因。
使用光的传播介质电场,还可以很容易的解释迈克尔逊-莫雷实验。迈克尔逊-莫雷实验测得,在地球附近空间中,光在各处及各个方向上的传播速度是相同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
(1).由于其它星球距离地球太遥远,它们在地球附近形成的电场与地球自身形成的电场相比可以忽略,地球附近空间中的电场主要由地球自身形成。因此,地球附近空间中的电场与地球是成为一体的,没有相对运动。
(2).传播介质的性质决定着波在该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在地球附近空间这个特定区域里,电场的性质处处都基本相同,因此在这里测得的光速也都基本相同,为每秒约30万公里。
正是基于以上两点,才造成在地球附近空间中测量到的光速,在各处及各个方向上都基本相同。
基于上面的两点还可以明白:来自太阳或其它星球的光,它们在太空中传播时,不管其相对于地球的传播速度是多少,当它们到达地球附近后,其相对于地球的传播速度都会变的相同,为每秒约30万公里。正是各星球照射到地球上的光速相同,造成一些人认为光相对于各星球的传播速度都一样,便得出了不切实际的光速不变理论。在科学研究中,不能根据事物的表面现象下结论,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太空中的光相对于地球的传播速度并非是恒定不变的,因为太空中的电场,是由宇宙中数以万亿计的运动着的星球共同形成,当空间位置改变时,电场的强度与运动状态可能也会改变。电场的强弱变化以及电场的运动,都会影响光的传播速度,所以光在太空中并不会一直以恒定的速度传播。测量得到的每秒30万公里的光速,实际上是在地球附近空间这个特定区域中的光速。
有了可作为光速第一参照物的传播介质电场,还可以很容易的确定光在地球附近空间中传播时,其相对于各类参照物的传播速度。下面就通过一事例来诠释一下此类情况。
在地球附近的空间中,光的传播介质电场与地球没有相对运动,也即是,在这个区域里光的传播介质相对于地面是静止的。
假设光在地球附近空间中的传播速度是C。则一个停在轨道上的火车,其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的传播速度就是C。由于火车没有运动,则火车相对于光的传播介质的运行速度是0,所以此时该光相对于火车的传播速度也是C。若该火车以速度V向前行驶,请问火车此时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与火车的传播速度又各是多少呢?
由于光源的移动不会影响光在传播介质中的传播速度,则行驶的火车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的传播速度仍是C,而不是C+V。
这里要明白,波速的确定方法与实体物质运行速度的确定方法有所不同。在运行的火车上,若有人在车厢内沿火车运动方向向前行走,则该人相对于轨道的移动速度就是车速与人行走速度之和。但波速的确定方法却不同,波速是由传播介质的性质与传播介质的运动状态两者决定,与波源的运动状态无关,所以不能简单相加,需按照前面归纳的波速确定方法计算。
由于行驶的火车相对于光的传播介质的运行速度不再是0,而是V,且火车行驶方向与光传播方向一致,则此时该光相对于火车的传播速度不再是C,而变为C-V。这里要注意,光虽说是由火车发出的,但其相对于移动的火车的传播速度并不是C。
火车行驶时,其前车灯发出的光,相对于轨道与火车的传播速度不再相同,由此说明光速不变原理是错误的。
大道至简,光速的确定方法与其它波并没有什么不同。光不能在无传播介质的空间中传播,也不存在光速不变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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