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噪音扰民时间规定

 我来答
律视说法
2022-12-13 · TA获得超过154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3611
采纳率:0%
帮助的人:75.2万
展开全部

噪音扰民的事件规定是:

家庭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日常休息时间,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也就是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全天,工作日的中午(12:00至14:00)及18:00至次日08:00,不得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广场、公园、体育场(馆);

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组织宣传庆典、文化娱乐、群众集会等活动排放噪声的,活动组织者和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的噪迅羡声防护措施;

合理使用音响器材,且在橘昌乱中午(12:00至14:00)和夜间(23:00至次日07:00)不得从事上述活动。

三、建筑施工噪声:在中午(12:00-14:00)或者夜间(23:00-07:00)施工产生噪声扰民的,可分为三种大情况区别看待。

另外,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55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142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