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电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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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贵州省实行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各档阶梯电量从原来的按月用电量实施调整为按年用电量实施,即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后的用电量,开始实行阶梯加价。贵州省阶梯电价具体电量分档及电价标准如下:第一档电量为2200(含)千瓦时以内,电价为每千瓦时0.4556元;第二档电量2200-4000(含)千瓦时以内,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千瓦时0.5056元;超过40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千瓦时0.755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