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办理时间
法律主观:
在 大连 地区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需要员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在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到下午4点这段时间内,向当地的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办理业务。关于大连 公积金 提取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大连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 二、大连公积金提取地点( 长海县 )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海 办事 处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2号。 三、大连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大连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具体地点是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环海路162号,申请的时间是上午8:00到下午4:00,在申请之后,大概一个月之内可以提取完成。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