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药品群体不良事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
A.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B.每半年集中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C.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
A.立即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B.每半年集中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C.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D.直接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E.30日内报告上级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展开
B.每半年集中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C.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D.直接向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E.30日内报告上级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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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应当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所在地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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