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一种国际贸易理论,主张各国应该根据各自的生产成本或相对差异进行专业化分工,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它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和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发展自己的比较优势领域,以获得更大的经济增长和贸易利益。
大卫·李嘉图在其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提出了比较成本贸易理论(后人称为“比较优势贸易理论”)。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是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而非绝对差别),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对成本的差别。每个国家都应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权取其轻”的原则,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在更普遍的基础上解释了贸易产生的基础和贸易利得,大大发展了绝对优势贸易理论。
概念比较优势可以表述为:在两国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产品上都是相等的。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即“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衡取其轻”),双方均可节省劳动力,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
假设条件:
(1)假定贸易中只有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X与Y商品),这一个假设的目的是为了用一个二维的平面图来说明这一理论。
(2)两国在生产中使用不同的技术。技术的不同导致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进而导致成本的不同。
(3)模型只假定在物物交换条件下进行,没有考虑复杂的商品流通,而且假定1个单位的X产品和一个单位的Y产品等价(不过他们的生产成本不等)。
(4)在两个国家中,商品与要素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
(5)在一国内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但是在国际间不流动。
(6)分工前后生产成本不变。
(7)不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没有关税或影响国际贸易自由进行的其他壁垒。但是,在贸易存在的条件下,当两国的相对商品价格完全相等时,两国的生产分工才会停止。如果存在运输成本和关税,当两国的相对价格差小于每单位贸易商品的关税和运输成本时,两国的生产分工才会停止。
(8)价值规律在市场上得到完全贯彻,自由竞争,自由贸易。
(9)假定国际经济处于静态之中,不发生其他影响分工和经济变化。
(10)两国资源都得到了充分利用,均不存在未被利用的资源和要素。
(11)两国的贸易是平衡的,即总的进口额等于总的出口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