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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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是:一、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1-05
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您好,我是特邀职业答主:linda老师。 我已经看到了您的消息,正在整理答案, 会在3~5分钟内回复您的
您好,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是:一、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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