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失泄密和违法违纪
法律分析:当今社会,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使用手机网络已成为人们的基本生活方式。军队具有特殊性,官兵使用手机网络不可能像社会公众那样随意,作出一定限制很有必要,但也不能简单封堵。综合考虑部队特点、保密安全和官兵需求等因素,《规定》适度放宽了手机网络使用的限制,明确“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军队人员在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个人支配的时间,可以使用手机(含智能手机),可以通过个人移动终端或者军营网吧使用互联网。具体办法由师旅级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需要说明的是,“符合保密要求”是硬杠杠,凡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时间、地点和场合,绝不能使用手机网络,这一点不能有丝毫含糊,无度无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