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做公司法人了,股东不同意变更.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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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亲,欢迎为你解答,股东不同意变更也没关系,做为法定代表人你可以提出辞去职务。这是你个人的权利,你是有权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在这个期间,股东应当另行选择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东不积极配合,那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7-25
我不想做公司法人了,股东不同意变更.我应该怎么办
您好亲,欢迎为你解答,股东不同意变更也没关系,做为法定代表人你可以提出辞去职务。这是你个人的权利,你是有权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的。在这个期间,股东应当另行选择法定代表人。如果股东不积极配合,那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此外,股东还具有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知情权、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对管理者的选择和监督权等,还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具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我不是股东,我就是纯粹的员工做法定代表人,现在辞职,但公司都不去变更
办法只能是起诉吗?可以用法定代表人的方式取消该公司吗
那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变更,这是个人的权利,有人能阻止
公司不给解决只能起诉亲
这样啊,能胜诉吗
肯定能胜诉,这是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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