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可以正常出行吗
法律分析:据了解,从7月27日18时开始,在环江苏所有省界公路设置93个“离苏查验点”,对南京牌照车辆实隐岩施“逢车必查、逢人必验”。南京牌照的车辆经过查验点时,驾乘人员如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的,可以通行;不能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为黄码的,都会被劝返;健康码为红码的,禁止驾乘人员离开车辆,由属地卫健部门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93个“离苏查验点”中,位于苏皖省界的有46个,苏沪省界的13个,苏鲁省界的25个,苏浙省界的9个。所有查验点实施24小时查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迅悉》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亩携乎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