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8个民族省区不包括( )。
我国8个民族省区不包括( 甘肃)。
中华民族是一家,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以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的基本规范,推动民族地区各方面事业发展的制度保障,多元一体的新型国家结构形式的制度标杆。
我国有五个民族自治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但从全国看,一共是八个民族省区,除了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有哪三个省是民族省份呢?
这八个民族省区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和青海省。因为除了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之外,贵州省、云南省和青海省的少数民族人口比较多。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根据《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开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全面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其中成立最早的是内蒙古自治区,这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的自治区,成立于1947 年,首府呼和浩特。
到了1955 年10月1日,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到了1958 年3月5日,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到了1958 年10月25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到了1965年9月1日,成立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繁荣发展。
截至到2020 年,全国共建立了155 个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30 个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120 个自治县(旗)(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等),此外设立有1173 个民族乡、1个民族苏木。
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面积约占全境面积的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