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私了后,对方反悔了,私了的钱是否能退还?
是不是对方不退还私了的钱,公安局就不受理? 展开
1、把人打成轻伤,如果是轻微伤害,可以选择私了,这个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对方反悔,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功可以申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是构成轻伤害,属于刑事案件,刑事部分公安立案后最终由法院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2、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把人打成轻伤,如果是轻微伤害,可以私了,属于民事纠纷。对方反悔,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是构成轻伤害,属于刑事案件,刑事部分公安立案后最终由法院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构成轻伤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故意伤害罪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把人打成轻伤,如果是轻微伤害,可以私了,属于民事纠纷。对方反悔,重新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是构成轻伤害,属于刑事案件,刑事部分公安立案后最终由法院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构成轻伤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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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因漏水问题引发矛盾 男子将邻居打成轻伤二级赔30万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楼上楼下因为漏水问题发生矛盾,男子张某在电梯内将邻居呼某打成轻伤二级,事后赔偿3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认定张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2012年9月22日上午,张某在丰台区某小区与呼某同乘电梯时,因琐事与呼某发生纠纷,并将呼某打伤,致呼某右尺骨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伤残等级为十级。两人事后分别报警。
呼某说,他进电梯后,楼上的张某从后面推了他一把,两家因为房屋漏水的问题一直有矛盾。他说,张某用拳头将他鼻子打流血,他抱着头护着,对方一直用拳头打他。
案发后,张某赔偿呼某经济损失共计30万元,呼某对张某表示谅解。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张某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取得谅解,且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故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把人打成轻伤,如果是轻微伤害,可以私了,属于民事纠纷。对方反悔,赔偿款协商不成可以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是构成轻伤害,属于刑事案件,刑事部分公安立案后最终由法院判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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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私了后反悔索赔120万 法院判决原告再赔75万
一般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反悔是无效的。近日,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故双方“私了”后一方又反悔,并将另一方起诉至法院,最终得到法院支持,赔偿数额由原来的8万多元变成80余万元。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来看看现代快报记者的调查。
事发,双方协商8万多了结
2015年9月的一天下午6点半,王军(化名)步行来到昆山某技校附近时,恰逢小东(化名,15岁)骑电瓶车搭载同学小强(化名,16岁)放学回家。
因当时天色已暗,小东车速很快,不慎与王军发生碰撞,造成王军、小东、小强三人均倒地受伤。王军倒地时头部严重受伤,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王军颅内出血及颅骨多处骨折,幸得抢救及时,未有生命危险。
随后,昆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小东驾驶的机动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且载有一名十二周岁以上人员,在经过事发路段时疏于对路面观察,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全部责任,而王军、小强均不负担责任。
2016年1月,在交警大队主持下,王军的家人与小东的父母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小东一次性赔偿王军8.4万元。此次事故一次性解决,双方今后无涉。协议签订后,小东父母向王军支付了赔款。
反悔,受害方索赔120万
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不料在2016年12月底,小东及父母收到了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和应诉材料,打开一看,才得知王军已将他们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此次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20万余元。
庭审中,王军陈述自己与小东父母达成调解协议后,又进行了后续治疗及伤残等级鉴定,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根据鉴定结论,王军因此次事故造成重度颅脑损伤遗留中度精神障碍,构成五级伤残,开颅面积超过6cm2,构成十级伤残,需长期护理。
小东一方则认为,双方已经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明确约定小东以8.4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不再有其他纠葛,且双方的代理人均已在协议上签字确认,王军现又起诉主张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
法院,判决原告再赔75万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于2016年1月份签订的调解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合法有效。但协议中约定的8.4万元一次性解决方式发生在王军进行后续治疗和伤残鉴定之前,与王军的实际损害结果相去甚远,显失公平,现王军要求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法院予以支持。
结合本案的证据,法院查明,王军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83万余元,扣除被告已经支付的,被告还应支付王军75万余元。
因小东尚为未成年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法院最终判决小东的父母支付王军75万余元。
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说法,协议显失公平的,可变更或撤销
承办法官介绍,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就是有效的。
但法律同时也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协议的、在订立协议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案中,受害人王军在与小东父母签订调解协议时,尚未接受后续治疗和伤残鉴定,因此其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对其伤势程度存有重大误解。
且调解协议中的赔偿数额与王军实际发生的损失相差了十倍,如果仅按调解协议内容来赔偿,对受害人来讲是显失公平的,所以王军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另《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以及电动车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的行为均是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相应违法人员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法官在此呼吁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执法工作,保障道路的安全通行。
现在还没有立案.我们申请上级公安部门重新鉴定了。重新鉴定的最终鉴定结果如果不是轻伤,多给的那些钱必须经过法院上诉才能要回吗?还有别的途径吗?
重新鉴定的最终鉴定结果如果不构成轻伤,多给的那些钱,调解协商要回,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经过法院起诉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