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学4道论述题
问题1
政府只是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应该说,在一种‘小政府,大服务’的好环境,企业相对较多,在公平的环境中发展。
市场自由主义者总是抱怨政府的手长得太多、伸得太长,扰乱了市场规律,影响了公平竞争,故以自由的神圣名义,鼓吹“小政府大市场”。
在市场自由主义者看来,“垄断”公用领域、干预商品价格、监管工资标准等等政府行为,都是对市场自由的侵犯,包括国家征税也是一种“劫富济贫”、违背市场公平精神的可憎行为……
看上去,市场自由主义者似乎视政府为大敌,“努力尽可能令市场绝缘于政治”(周保松:《市场、金钱与自由》),在追求一个完全没有政府介入的“自由市场”——果然如此?
政府超越自身职能、滥用权力,破坏公平原则、对市场事务横加干涉,固然要不得。这是任何一个崇尚公平公正的社会都不能容忍的。但市场自由主义鼓吹“小政府大市场”,用意不在此处。
市场自由主义者宣扬市场规律的公平性,反对政府介入市场行为。那么设想一下:当一位信仰“小政府大市场”的地产商面对一群拆迁户,他会选择坐下来、与拆迁户们平等协商,讨价还价直至双方满意拆迁户们自愿搬迁,运用市场规律来解决问题;还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出马,动用暴力机器,强行拔除“钉子”,为自己的开发工程扫清障碍铺平道路呢?这不是假设,而是每天发生在我们的社会里的事实。事实也对上述设问给出了答案,证实了“小政府大市场”的虚伪性。
市场自由主义者反感政府强势,妨害了社会应有的自由。不妨再设想一下:当一个穷人走向一辆停在路边的宝马轿车,卸下一只车轮,拿去卖掉养家糊口……信仰“小政府大市场”的宝马车主该怎么办,他是愿意坚持理想保障穷人卸轮胎(养家糊口)的自由不受妨害呢,还是希望警察法庭有力地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个设想逼近问题的核心:私有财产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市场自由主义的伦理核心。舍此一点,它所声言的“自由”,意义丧失殆尽,毫无自由可言。
从上述“假设”可以看出,“小政府大市场”理论的核心要义不在于政府的“大”“小”,而在于:一个听命于谁、为谁服务的政府。当然更不是不要政府。
市场自由主义比谁都需要一个政府,来维护以私有财产权为核心的一整套“自由市场”伦理体系——是为秩序。这一秩序的功能,是将市场“自由”合法化,将社会不公合理化,将社会阶层固化。而这一功能,非得政府无以实现。
它所憎恨的“大政府”,是课税的政府,是兴办社会福利的政府,是“垄断”了某些社会公用领域的政府,是保障穷人基本权利的政府……
征税被认为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垄断”则可能断了“市场”的财路。在为市场提供服务的方面,市场自由主义从来不嫌多余不厌其繁——这就是他们一再呼唤“服务型政府”的本意所在。至于“机构臃肿,程序繁琐”的说辞,这个理由属于公害,全体社会成员共患之,是一个容易引起共鸣、能够赢得普遍同情的理由,并不是“小政府大市场”的实质诉求。
由此不难看出,市场自由主义所需要的“小政府”:是一个训练有素的服务员,例如为“市场”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等必需服务;是一个为“自由竞争”鸣锣开道、排除干扰的护卫队,例如替“市场”拔除钉子户、为基于“市场”利益的整个社会秩序提供法律保障;是一个为“私有财产”看家护院的家丁,捍卫“市场”的最终利益安全。——那么,这里的“市场”主体是谁?当然是资本家。
所以说,“小政府大市场”的背后,仍是一个固有的阶级属性问题。它声言要捍卫的“自由”之实质,乃是资本家的利益。它所要求的“小政府”,是一个忠实执行资产阶级意志、全面维护资本主义秩序的政府。这样的一个政府,不但要精干高效,而且必须强大有力。
但政府是社会公器,不是特定阶层的家奴。
政府不必完全站在穷人一方,应当为包括有产阶级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服务、护卫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但首先应当护卫穷人的利益。为什么?很简单,因为穷人永远是弱势一方。
当一个社会抛弃了这一道德伦理,便是一个野兽的丛林,而不是一个人类的社会。
问题2
公共物品的特征1、公共物品都不具有消费的竞争性,即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边际成本为零。
2、消费的非排他性,即任何人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消费而排除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
3、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共同提供的,整个社会的成员共同享用公共物品的效用,而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归属于某些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或者,按照谁付款谁受益的原则,限定为之付款的个人、家庭或企业享用。
4、具有消费的强制性。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供应的,整个社会成员共同享用它的效用。公共物品一经生产出来,提供给社会,社会成员一般没有选择余地,只能被动地接受。换句话说,公共物品不是自由竞争品,它具有高度的垄断性。公共物品的这一性质,提醒人们必须注意公共物品的质量和数量。公共物品的废品、次品决不能流入社会,一旦流入社会,其危害性远远大于私人产品。公共物品的数量不足,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其危害性也是明显的。公共物品生产供应过度,对社会也会带来消极的影响。
公共物品的公共供给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特点说明,尽管有些公共物品的排他性可以很容易被发现,但这样做并不一定有效率,依照有效率的条件,厂商的定价原则应该是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如果桥梁由私人部门提供,它们会索要等于边际成本的费用,既然每辆车花费厂商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那么厂商的价格也应该等于零,结果私人不可能供给这些产品。 公共物品的这种性质,使得私人市场缺乏动力,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政府的运行机制和市场的运行机制是不同的。政府主要是通过无偿征税来提供公共物品。但是,征税是可以精确计量的,而公共物品的享用一般是不可以分割的,无法个量化。
此外,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它的需要或消费是公共的或集合的,如果由市场提供,每个消费者都不会自愿掏钱去购买,而是等着他人去购买而自己顺便享用它所带来的利益,这就是经济学的“免费搭车”现象。
由以上分析可知,市场只适于提供私人产品和服务,对提供公共物品是失效的,而提供公共物品恰恰是政府活动的领域,是政府的首要职责。政府经济学关心的问题,是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与市场提供私人物品之间的恰当组合,以及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所花费的成本和代价,合理地确定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财政支出的规模。
因此,公共物品的本质特征决定了政府提供的必要性。公共物品的基本特征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和外部性。非排他性决定了人们在消费这类产品时,往往都会有不付费的动机,而倾向于成为免费搭乘者,这种情形不会影响他人消费这种产品,也不会受到他人的反对(由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特点所决定)。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只要有公共物品存在,“免费搭车者”就不可避免。这样,私人企业如果提供公共物品,就无法收回成本。同时,由于公共物品的个人消费“量”是不确定的,价格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竞争市场上一般无法提供这类产品,就像经济学家所说的,竞争性的市场不可能达到公共物品供给的帕累托最优,无法满足社会对这类产品的需求,因此,需要公共经济部门介入——用税收手段来集资,提供这些产品。
公共物品供给效率分析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为了达到有效的资源配置,消费者必须以出价购买表达自己的个人偏好,促使供给者以最低的成本满足消费者的偏好,两者之间的信号传递是资源有效配置的必要条件。但是公共物品的消费却没有这样的信号传递过程,生产者不知道消费者的有效需求,也无法从公共物品的生产中得到相应的回报,因此,如果由私人部门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去生产公共物品,市场机制所确定的均衡实际上不可能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的均衡。
3。垄断
反经济学是研究整个社会致富之道的学问,其任务就是如何合理地配置人、财、物等各种资源,以更好地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要。要合理地安排并使用各种资源,就必须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效率的含义多种多样,在这里,我们可以说,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即使社会有限的资源得以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可以说,经济学就是要解决如何配置资源、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问题。
配置资源的基本手段或者说最常见的手段有两种,即计划和市场,前者是通过国家有意识、自觉地对资源进行配置,对经济进行调节和控制,而后者是由市场自发地调节资源配置。当然,当今世界各国普遍以市场调节为主,在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以计划手段对经济进行干预。
以市场手段来调节资源配置,其实就是利用市场的三大机制即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来引导生产者、经营者调整和安排生产活动,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一种有效手段,不过这也是有条件的,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作用必须具备一系列的前提条件,比如说必须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比如说市场要及时、灵活、准确地反映价格的涨落、供求的变化,要保证充分的竞争。相反,如果没有良好的市场秩序,如果市场价格信号的传递和供求信息的传递不是及时、准确的,而是失真、扭曲的,如果市场不是充分竞争的,那么市场对资源配置就不能充分地发挥调节作用,导致市场调节的无效率。
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必须为市场作用的发挥创造一系列条件,比如说规范市场秩序,打破垄断,解决行政权力滥用等诸多问题。就垄断来看,由于单一的或者少数的垄断厂商能控制某种或某些商品的供给,影响其价格,它们可以通过提高价格、减低产量的办法获取超额利润,同时,由于垄断,它们借助垄断地位来限制和阻碍竞争对手的进入,其他厂商不能进入市场或者存在较高的进入限制,另外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企业缺乏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从而缺乏效率。所以说,垄断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必然阻碍市场作用有效性的发挥,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其实某些垄断与行政权力的滥用有关,一些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与企业串通一气,人为垄断某些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特别是在地方的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些现象,比如实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外地产品的流入,保护本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甚至是保护落后的企业。
政府应当为市场创造条件,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针对垄断行为,政府要采取多种手段打破垄断。比如为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有“经济宪法”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垄断案例
(一)美孚石油公司案
翰·勒克菲勒开的这家公司被指控以收买竞争对手,迫使铁路公司向对手实施歧视性待遇等措施来垄断石油业。美孚石油公司也控制了大约九成的市。199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这家公司罪名成立。
(二)美国烟草公司案
被控因杀价竞争等方式垄断香烟业,控制美国香烟市场的95%份额,1991年被判有罪。
(三)美国铁路公司案
被控因规模庞大而形成对钢铁贸易的垄断,控制2/3的市场。
(四)美国铝公司案
美国政府从1945,将这家公司搞到二战结束。
(五)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案
1969年,IBM被控垄断计算机市场,1982年,司法部撤消了此案。
(六)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案
1974年,AT&T被控用其在市话服务上的垄断排斥长话及电话设备的竞争对手。
(七)英特尔公司案
1999年11月5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宣布:Intergraph公司诉Inter垄断罪名不成立。
(八)微软公司案
2007年10月22日,欧盟9年来对微软提出的反垄断指控以微软的放弃而结束,微软认罚4.97亿欧元。
问题4
巿场失灵定义
巿场失灵是指巿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对经济学家而言,这个词汇通常用于无效率状况特别重大时,或非巿场机构较有效率且创造财富的能力较私人选择为佳时。另一方面,巿场失灵也通常被用于描述巿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在此着重于经济学主流的看法。经济学家使用模型化理论解释或了解这个状况,巿场失灵的二个主要原因为:
- 成本或利润价格的传达不适切,进而影响个体经济巿场决策机制。
- 次佳的巿场结构。
巿场失灵在某些经济体的存在通常引起究竟应否由巿场力量引导运作的争论。而这也产生要用什么来取代巿场的争议。最常见对巿场失灵的反应是由政府部门产出部份产品及劳务。然而,政府干预亦可能造成非巿场的失灵。
市场失灵的表现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下列方面:
⑴收入与财富分配不公。这是因为市场机制遵循的是资本与效率的原则。资本与效率的原则又存在着“马太效应”。从市场机制自身作用看,这是属于正常的经济现象,资本拥有越多在竞争中越有利,效率提高的可能性也越大,收入与财富向资本与效率也越集中;另一方面,资本家对其雇员的剥夺,使一些人更趋于贫困,造成了收入与财富分配的进一步拉大。这种拉大又会由于影响到消费水平而使市场相对缩小,进而影响到生产,制约社会经济资源的充分利用,使社会经济资源不能实现最大效用。
⑵外部负效应问题外部负效应是指某一主体在生产和消费活动的过程中,对其它主体造成的损害。外部负效应实际上是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的成本外部化,但生产或消费单位为追求更多利润或利差,会放任外部负效应的产生与漫延。如化工厂,它的内在动因是赚钱,为了赚钱对企业来讲最好是让工厂排出的废水不加处理而进入下水道、河流、江湖等,这样就可减少治污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从而对环境保护、其它企业的生产和居民的生活带来危害。社会若要治理,就会增加负担。
⑶竞争失败和市场垄断的形成竞争是市场经济中的动力机制。竞争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竞争是在同一市场中的同类产品或可替代产品之间展开的。但一方面,由于分工的发展使产品之间的差异不断拉大,资本规模扩大和交易成本的增加,阻碍了资本的自由转移和自由竞争。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垄断的出现,减弱了竞争的程度,使竞争的作用下降。造成市场垄断的主要因素。①技术进步;②市场扩大;③企业为获得规模效应而进行的兼并。一当企业获利依赖于垄断地位,竞争与技术进步就会受到抑制。
⑷失业问题失业是市场机制作用的主要后果,一方面从微观看,当资本为追求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时,劳动力被机器排斥。另一方面从宏观看,市场经济运行的周期变化,对劳动力需求的不稳定性,也需要有产业后备军的存在,以满足生产高涨时对新增劳动力的需要。劳动者的失业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满足了市场机制运行的需要,但失业的存在不仅对社会与经济的稳定不利,而且也不符合资本追求日益扩张的市场与消费的需要。
⑸区域经济不协调问题市场机制的作用只会扩大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现象,一些经济条件优越,发展起点较高的地区,发展也越有利。随着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素质,管理水平等也会相对较高,可以支付给被利用的资源要素的价格也高,也就越能吸引优质的各种资源,以发展当地经济。那些落后地区也会因经济发展所必须的优质要素资源的流失而越发落后,区域经济差距会拉大。再是因为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利益,在不同地区使用自然资源过程中也会出相互损害的问题,可以称之为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负外部效应:江河上游地区林木的过量开采,可能影响的是下游地区居民的安全和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造成了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与危害。
⑹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公共产品是指消费过程中具有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的产品。所谓非排它性也就是一当这类产品被生产出来,生产者不能排除别人不支付价格的消费。因为这种排它,一方面在技术上做不到,另一方面却使技术上能做到,但排它成本高于排它收益。所谓非竞争性是因为对生产者来说,多一个消费者,少一个消费者不会影响生产成本,即边际消费成本为零。而对正在消费的消费者来说,只要不产生拥挤也就不会影响自己的消费水平。这类产品如国防、公安、航标灯、路灯、电视信号接收等。所以这类产品又叫非盈利产品。从本质上讲,生产公共产品与市场机制的作用是矛盾的,生产者是不会主动生产公共产品的。而公共产品是全社会成员所必须消费的产品,它的满足状况也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福利水平。这样一来公共产品生产的滞后与社会成员与经济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就十分尖锐。
⑺公共资源的过渡使用有些生产主要依赖于公共资源,如渔民捕鱼、牧民放牧。他们使用的就是以江湖河流这些公共资源为主要对象,这类资源既在技术上难以划分归属,又在使用中不宜明晰归属。正因为这样,由于生产者受市场机制追求最大化利润的驱使,往往会对这些公共资源出现掠夺式使用,而不能给资源以休养生息。有时仅管使用者明白长远利益的保障需要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但因市场机制自身不能提供制度规范,又担心其他使用者的过度使用,出现使用上的盲目竞争。
市场失灵的表现还有许多,它要求人们科学地认识市场机制的作用。
政府失效的定义
政府失效也称政府失灵,指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对经济、社会生活进行干预的过程中,由于政府行为自身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而产生的新的缺陷,进而无法使社会资源配置效率达到最佳的情景。
关于政府失效,萨缪尔森将其定义为:“当政府政策或集体行动所采取的手段不能改善经济效率或道德上可接受的收入分配时,政府失效便产生了。”查尔斯·沃尔夫从非市场缺陷的角度分析了政府失效,他认为由政府组织的内在缺陷及政府供给与需要的特点所决定的政府活动的高成本、低效率和分配不公平,就是政府失效。
政府失效的表现
政府失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决策失效
政府主要是通过政府决策(即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方式去弥补市场的缺陷,因此,政府失效通常表现为政府决策的失效。它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决策没有达到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第二,政府决策虽然达到了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但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大于受益;第三,政府决策虽然达到了预期的社会公共目标,而且收益也大于成本,但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
(二)政府机构和公共预算的扩张
公共选择学者尼斯卡宁认为官僚主义导致政府扩张,他把薪水、公务津贴、权力、声誉、机构的收益以及管理的便利性看作官僚效用函数中几个重要变量来理解,从而得出政府机构有自身增长的结论。布坎南也指出,由于政府官员也是个人利益最大化者,他们总是希望不断扩大机构规模,增加其层次,以相应地提高其机构的级别和个人待遇,结果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社会福利减少。
政府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 由于特殊利益集团以及“财政幻觉”的存在,使官僚机构、立法机构和特殊利益集团形成“铁三角”(Iron triangle)的关系,公共物品评估困难,尤其是正处于新旧体制的改革和过渡时期的中国。针对不同的利益结构和经济行为,必然会呈现公共行动费用的分散性、利益分配的集中性以及政府机构的扩张性。英国学者帕金森在《帕金森定律—或对进步的追求》中早就指出,由于官僚主义者有喜欢无事忙和扩大下属机构,从而抬高自己身份的毛病,致使行政机构总是按照一定的速度向上增长。这样就会造成预算约束的软化,使公共预算呈现增长的趋势,而忽视社会公共价值的存在。
(三)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
由于缺乏竞争和追求利润的动机,利润的作用变得非常虚幻,以至于在公共机构就会产生X—低效率(表示浪费掉资源的机会成本和以过度报偿给要素投入形式的租金转移的结合)。垄断使得公众的群体效应失去作用,即使公共机构在低效率操作下运转也能生存下去,因为政府垄断公共物品的供应,消费者就不可能通过选择另外供应者以表示其不满,只能预期一种新制度的安排与供给。
(四)政府的寻租活动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一切由于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平等竞争环境而产生的收入都称为“租金”,而对这部分利益的寻求与窃取行为则称为寻租活动。如果政府行为主要限于保护个人权利、人身与财产安全以及确保自愿签订的私人合同的实施,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将能保证市场中所出现的任何租金随着各类企业的竞争性加入而消失。我国由于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中传统和现代的因素交替运行,致使官场经济中权力的货币化、市场化以及广泛寻租机会的存在,以权寻租的官场经济带着重商主义时代的色彩才应运而生。因为“奉公守法的回报率越低,代理人为寻租者提供的权力服务供给量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