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癌(原位)病人在4月份做了激光加放疗半年后全喉切除后伤口一直感染(咽喽)同时出现转移算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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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梧桐
2013-01-28 · TA获得超过308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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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想找第一次手术还是第二次手术大夫的麻烦。
按照您提供的资料,分析一下:
第一次原位喉癌,激光切除+放疗,处理方式完全正确,而且术后补充放疗应该是很稳妥的方案。
能够用二氧化碳激光切除喉癌的,必定是大型综合医院,且施术大夫经验丰富。本来这个术式难度就不大,不会切或切不好的可能性不存在。

第二次发现喉癌复发后采取全喉切除术,这个处理方式完全正确,复发喉癌保喉无望,只能全喉切。如果复发后癌变侵犯范围广,还应该扩大切除以及颈部淋巴结清扫。
如果切除后发现远处转移(颈部淋巴结转移不算),那只能说是患者不幸。癌肿的生物规律至今医学科学不能明晰。怎么复发,何时会转移,具体转移到何处,都无从预判及防止。治疗癌肿困难,主要就是扩散和转移的问题难以解决。
至于咽瘘,放疗后半年就做全喉切除,感染并发咽瘘的可能性太大了。术前主治大夫应该会向患方交代清楚。施术大夫愿意冒不小风险给患者做这个手术,我觉得起码他的医德没有任何问题。

总之,癌症难治,即便患方付出再大,也可能难以痊愈。因为达不到期望的结果,而迁怒于医务人员,这样的事情很多。
站在医务人员的角度看,我认为作为患者家属当前应该积极配合主治大夫给患者创造条件合理治疗。
这个不是医疗事故。不得不说您想歪了。
如果您和家人已经不再信任这家医院,又想积极给患者治疗,那赶快转院,转到更好的医院去。
医疗的原则是:不信任,不治疗。不信任,又继续治疗,只会增加彼此的怨气,于结果无益。
QQ258838788
2013-01-21 · TA获得超过189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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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后期护理也有关。要注意一日三餐的食物,食的好不如食的对食对了比药更好,如何吃需加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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