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是朋友介绍认识的,没多久就闪婚了,因为俩人都有三十多了,在一起没几天我就去打工了,她在 5
我和我女朋友是朋友介绍认识的,没多久就闪婚了,因为俩人都有三十多了,在一起没几天我就去打工了,她在家上班,分开半年了,感觉她变了很多,老对我不满意,叫她出来俩个人一起打工...
我和我女朋友是朋友介绍认识的,没多久就闪婚了,因为俩人都有三十多了,在一起没几天我就去打工了,她在家上班,分开半年了,感觉她变了很多,老对我不满意,叫她出来俩个人一起打工又不干,理由是在家要照顾爸妈,工资大部分上缴老妈(她妈),还要我买房,感情基础不好出这么多钱买房(我一人出钱)又没生活在一起我担心到时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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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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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律师提醒你,两个人结婚就有抚养对方父母的义务,他这么做完全是符合法律的,至于让你买房子,那可以说明这个女人对你的期望很高,言归正传,任何时候你们婚内的财产都是共有的,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日后如果离婚这一项财产也不是一定是你的,所以建议你吧你的苦衷告诉你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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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的对,我也可写我父母名字或写个契约证明我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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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啊,怎么说呢,根据中华人民婚姻法有一条是说,婚内所有财产都归两方所有,也就是说,契约法庭可以视为无效,不过如果房子在父母名下的话,应该就没问题了,但是你这么做,不怕你老婆伤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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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可以单独写你的名字 或者可以写你父母的名字 你可以和她说 房子是你父母出钱买的 让你们住 这样到时候离婚的话 房子也不参与分配 她不去 你为什么不回来?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异地恋 你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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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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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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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给的钱算清楚,然后不给了自己开始存下,就说准备存起买房,如果喜当爹,那么离婚,至少你存的还是你的,也有可能要回一部分给的。
如果无事,那最好,什么都不耽误。
要知道交出去的钱,无法证明的话,是不会作为婚后共同财产的。
如果无事,那最好,什么都不耽误。
要知道交出去的钱,无法证明的话,是不会作为婚后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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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讲赡养双方父母是对的,这是没有错的。
但是婚后共同财产都交给她的妈妈,也就是非婚姻成员,与是否赡养父母没有一点关系,别混淆论据代换概念,而将伦理与法律混在一起。将婚后财产在你知情的状况下交于她妈妈,那么如果起诉,因为你知情,是基本赢不了的,且存款基本上不会写你的户头吧。。。
要赡养父母,那么男方的父母呢,有在尽义务吗,自己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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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担心有道理,没有感情的婚姻如同日行尸走肉,是靠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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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共同财产,不会空的,关键要多沟通,买房子不是一个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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