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有哪些
1、施工前认真审阅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就工程设计图纸中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工程师沟通,充分理解建设单位意图和设计思想,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功能及系统组成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2、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协助建设方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承包商。
3、认真做好施工队伍(特别是总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工作,包括人员、技术、施工设备,确保施工队伍素质与工程要求基本相适应。
4、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劳动人安排,工具材料准备、预制中、半成品的生产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与工程建设总进度。
5、协助建设方程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作好图纸设计交底,使总承包商及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和要求。
6、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做好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清楚各自工作的具体要求。
7、确认施工图纸的有效性。对设计变更、工艺变动、材料变更、设备选型等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对各专项系统的主要设备、器材,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调整,掌握系统设备的详细资料、消除隐患。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内容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组根据监理合同约定,当建设方在使用中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或本监理公司在回访中发现影响使用的质量缺陷时,将派专人进行现场查验。其结果在保修范围内,则通知施工方进行保修。
2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3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2表的格式。
4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应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5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应符合附录A3表的格式。
6对分包单位资格应审核以下内容: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
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附录A4表的格式。
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9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10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11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2015-05-23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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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1.3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4.1.4第一次工地会议
4.1.5施工监理交底
4.1.6核查开工条件
4.2参与设计交底
4.2.1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4.2.2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应了解的基本内容:
4.2.2.1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施工现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等。
4.2.2.2设计主导思想,建筑艺术要求与构思,使用的设计规范,抗震烈度和等级,基础设计,主体结构设计,装修设计,设备设计(设备选型)等。
4.2.2.3对基础、结构及装修施工的要求,对建材的要求,对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4.2.2.4设计单位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问题的答复。
4.2.3设计交底应有记录,会后由承包单位负责整理;工程变更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签认。
4.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3.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4.3.1.1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4.3.1.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核准,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
4.3.1.3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发给承包单位;
4.3.1.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动,仍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4.3.1.5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4.3.1.6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4.3.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
4.3.2.1承包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4.3.2.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
4.3.2.3施工布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4.3.2.4工期安排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
4.3.2.5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4.3.2.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4.3.2.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3.2.8季节施工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4.3.2.9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4.4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4.4.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4.4.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工程定位测量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4.4.3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并附基槽验线记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4.4.4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4.4.5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4.5第一次工地会议
4.5.1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
4.5.2第一次工地会议应由下列人员参加:
4.5.2.1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有关职能人员。
4.5.2.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4.5.2.3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
4.5.3会议主要内容
4.5.3.1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向其授权。
4.5.3.2建设单位负责人宣布承包单位及其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部经理)。
4.5.3.3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相互介绍各方组织机构、人员及其专业、职务分工。
4.5.3.4项目经理汇报施工现场施工准备的情况。
4.5.3.5会议各方协商确定协调的方式,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
4.5.3.6其他事项。
4.5.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由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分发有关各方。
4.6施工监理交底
4.6.1施工监理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中心内容为贯彻项目监理规划。
4.6.2参加人员
4.6.2.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4.6.2.2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
4.6.3施工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4.6.3.1明确适用的国家及本市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政策、法令、法规。
4.6.3.2阐明有关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4.6.3.3介绍监理工作内容。
4.6.3.4介绍监理控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4.6.3.5提出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
4.6.4项目监理部应编写会议纪要,发承包单位。
4.7核查开工条件
4.7.1承包单位认为达到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动工报审表》。
4.7.2监理工程师应核查下列条件:
4.7.2.1政府主管部门已签发“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证”。
4.7.2.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4.7.2.3测量控制桩已查验合格。
4.7.2.4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已按计划进场,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
4.7.2.5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
4.7.3监理工程师审核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动工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并报建设单位。
2015-12-14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1)施工前认真审阅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就工程设计图纸中的问题与建设单位及设计院工程师沟通,充分理解建设单位意图和设计思想,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功能及系统组成做到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
2)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积极参加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协助建设方选择有能力、有经验的承包商。
3) 认真做好施工队伍(特别是总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工作,包括人员、技术、施工设备,确保施工队伍素质与工程要求基本相适应。
4) 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的布置、劳动人安排,工具材料准备、预制中、半成品的生产等,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与工程建设总进度。
5) 协助建设方程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工作,作好图纸设计交底,使总承包商及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了解工程设计意图和要求。
6)督促总承包单位认真做好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使每个施工人员清楚各自工作的具体要求。
7) 确认施工图纸的有效性。对设计变更、工艺变动、材料变更、设备选型等都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对各专项系统的主要设备、器材,监理工程师要亲自监督校验调整,掌握系统设备的详细资料、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