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预防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15种主要表现
坚持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综合施策,健全各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宗教事务管理措施,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当代世界宗教极端主义的产生和兴起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消除宗教极端主义也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扩展资料:
宗教极端主义主要特征
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从事暴力恐怖和分裂破坏活动,特别是利用宗教极端思想,煽动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盲目追随,甚至走上从事暴恐活动的不归路,成为其实现政治图谋的牺牲品。
为了达到煽动宗教狂热、控制信教群众的目的,宗教极端势力大肆歪曲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各种打着宗教旗号的异端邪说,以此来迷惑、引诱信教群众,以自杀袭击等极其残暴的方式发动所谓的“圣战”;
鼓吹神权政治论,煽动群众“除了真主以外不能服从任何人”,教唆信教群众抵制政府管理;鼓吹异教徒论,把一切不遵循极端做法的人都视为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煽动辱骂、排斥、孤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和爱国宗教人士;
鼓吹宗教至上论,反对一切现代文明成果,排斥传承已久的民族风俗习惯、民族传统文化,宣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刊”,不许人们唱歌跳舞,“婚礼不许笑、葬礼不许哭”,强迫年轻人留大胡须,妇女穿着蒙面罩袍;
把“清真”泛化,不仅在食品上,而且在药品、化妆品、服装上都打上清真标签,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不清真、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不清真。
通过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挑起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教群众与政府的对立,形成对抗政府的现实力量,并企图通过暴力恐怖活动制造社会动乱,破坏发展和稳定。
参考资料:
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新党办发“2013”11号)简称自治区11号文件问答
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15种主要表现
1、鼓吹除了真主以外,不服从任何人,公开抵制政府管理,歪曲、诋毁党和国家政策,损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
2、妄断“阿拉里”和“阿拉木”,将清真与非清真延伸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例如:宣扬政府资助盖的房子是“阿拉木”、办的学校是“阿拉木”、给的家电是“阿拉木”、发的钱是“阿拉木”,内地企业生产的生活用品是“阿拉木”等。
3、歪曲和否定党和政府办的宣传媒体,宣扬和实施“不能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等。
4、以维护宗教为由,追逐、辱骂、恐吓、殴打穿着时尚的群众。
5、以“异教徒”、“宗教叛徒”、“民族败类”等,辱骂、排斥、独立不信教群众、党员干部、爱国宗教人士。
6、干涉婚礼中音乐、舞蹈等传统喜庆习俗,干扰他人穿婚纱、装饰婚车;干预办理丧事的传统习俗(哭、戴孝、过乃孜尔等)。
7、念“尼卡”重婚,或以三个“塔拉克”方式离婚。
8、自称信奉伊斯兰教,但又阻扰他人进清真寺,鼓动他人不进清真寺;在宗教活动中宣扬极端思想的:组织、煽动他人无正当理由跨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
9、违反少数民族风序良俗,强迫或变相强迫他人做礼拜、封斋、留大胡须、蒙面、穿着吉里巴甫服(蒙面罩袍)等。唆使、纵容未成年人学经、封斋。
10、不与饮酒吸烟的亲朋好友、父母往来,无正当理由突然不参与正常社会交往,或采取辱骂、恐吓、殴打、伤害等手段强迫他人禁烟禁酒,损毁烟酒商店。
11、带有政治目的,暗中或公开资助被我打击处理的危安犯罪人员亲属。
12、干预麦西来甫、踢足球、打篮球、歌舞表演等文化体育活动;利用群众聚集时机,进行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
13、恐吓、干涉他人合法经营,破坏娱乐场所和娱乐设施等。
14、利用语音声讯台、网络社交工具等新媒体进行非法教经、非法“台比力克”活动,制作、传播、下载非法宗教宣传品或暴恐音视频的。
15、其他宗教极端思想外在表现突出的。
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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