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现对方已经出院,是先去交警队处理,还是先去保险公司?
去保险公司处理。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自行赔偿;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勘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时,交通警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把现场的照片,画的地图,提取和收集有关的痕迹和物证及时,并使现场调查的记录。
2、在现场侦查中发现当事人有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事故,应当在现场制作摄像机,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现场检查、检查。
3、现场地图和现场勘查记录应当由交警、参与勘查的当事人、证人签名。当事人、证人拒绝签名、不能签名或者没有见证人的,应当记入笔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实际处理中,有保险公司直接介入的。这就看双方如何接头约定的了。
详细如下:
在交警主持下把所有损失统计出来,确定损失总额。一般根据损失总额和交警的事故责任划分就可以确定赔偿费用。支付费用并取得对方票据后,凭票据到保险公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