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和劣药的区别有哪些
展开全部
假药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5、变质的;
6、被污染的;
7、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8、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4、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5、变质的;
6、被污染的;
7、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8、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它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