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失的会计分录
一、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1、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二、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1、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的处置
1、报经批准出售、转让固定资产,首先按照出售、转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然后再将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转入借方,再按照资产的账面余额冲减“固定资产”。
2、 报经批准对外捐赠固定资产,先冲减已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账面余额,然后按照支付的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最后将借贷方差额借记“资产处置费用”。
3、 报经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同样先冲减已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借贷方差额借记“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同时按照支付的相关费用,借记“资产处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净损失的编写要求:
(一)盘亏的固定资产
1.说明盘亏固定资产的原因;
2.盘亏固定资产购进、入账和产权的鉴证情况;
3.责任认定赔偿情况验算;
4.审批核准情况介绍;
5.残值确认结果验算过程;
6.盘亏固定资产损失认定情况的鉴证过程。
(二)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
1.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购进、入账和产权的鉴证情况;
2.技术鉴定证明合法性、有效性的情况;
3.责任人赔偿情况验算;
4.保险公司索赔情况验算;
(三)被盗的固定资产
1.被盗的固定资产购进、入账和产权的鉴证情况;
2.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验算;
3.责任人赔偿情况验算;
4.向保险公司索赔情况验算;
5.损失认定情况的鉴证过程。
扩展资料:
处置固定资产的规定: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
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客观原因,企业未及时申报的财产损失,逾期不得扣除。按本办法规定须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申报”之规定,企业的财产损失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但对于依法应当经税务机关审批的财产损失,则必须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批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否则即不能在税前扣除。但是,并非企业发生的所有财产损失,均必须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在税前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文件第七条的明文规定,对应当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情形作了明确的列举式规定,除该条明确列举之外的其他情形财产损失,均无须经税务机关审批。
而固定资产对外销售产生的处置损失,不属于前述条款明确列举之应予审批的情况,故,该损失可以直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无须向税务机关申报并获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处置固定资产
清理净损益=固定资产清理贷方发生额-固定资清理借方发生额
(1)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或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如果属于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可自行申报扣除;如果不属于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净损失,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一、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1、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二、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其会计分录为:
1、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扩展文件; 《固定资产会计资料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