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缘”本身也是因
佛教认为每个众生都有第八识阿赖耶识,上一世做过的事情,带有属性,所谓善恶无性的特性,这个事情做过之后埋藏在他们的阿赖耶识中,好比大树的种子种在地里,当下一世(有些当世就有,叫现世报)之后遇到合适的条件使他们因为当初的造作,或者享受好的报答,或者恶的报答,要示现这种报应就需要条件产生,比如他当官了,做生意了,遇到贵人了这些就属于他受好报或者恶报的条件,也叫做缘。
缘就是条件的意思,任何事情要产生都离不开条件,比如我们说要造一张桌子,那么木板,钉子,油漆之类的东西就叫做缘,也就是使这个目标达成的必要条件。
1、六因
(1)能作因:在有为法生起时,不障碍他生起,或能助他生起者。分为有力能作因和无力能作因两种。
(2)俱有因:俱有,就是互为因,互为果,“因果同时”的意思。也分为二种:互为果俱有因和同一果俱有因。
(3)同类因:因果相似,名为同类。谓过去与现在的一切有漏法,以同类相似的法为因,故称同类因。
(4)相应因:当"认识"发生时,“心”及“心所”必同时相应而起,相互依存。二者同时具足同所依、同所缘、同行相、同时、同事等五义,故称“相应因”。
(5)遍行因:遍一切的杂染法,而能生起烦恼的原因,名为遍行因,又名十一行惑。
(6)异熟因:异熟,是异类而熟的意思,旧译为果报。指善恶的因,产生了非善非恶的无记果。这是从得果的性质上来区别,和同类因、遍行因不同。特指能招致三世苦乐果报的善恶业因。
2、四缘
(1)因缘:因缘者,因即是缘的意思。在佛教“因缘论”中,通常将引生结果的主要条件称为"因",次要条件称为“缘”。于此,则强调因也是众多条件之一,故称因缘。上面所说六因之中,除了能作因之外,其它五因均为因缘。
(2)等无间缘:又称为次第缘。这是就心、心所而说的。当前念的心、心所将消散时,会生起后念的心、心所的缘。此前念的心、心所,就称作等无间缘。
(3)所缘缘:指心所攀缘的境界,即认识的对象。佛教认为,心是能缘,外境是所缘,所缘,就是心法生起的缘,称为所缘缘。
(4)增上缘:不障碍或有助于他法的产生,谓增上缘。其缘体广大,一切法都是增上缘;又心用广大,为一切有为法的增上缘。所谓一切法,指除了自体之外,一切的有为现象均为增上缘。
3、五果
(1)增上果:依能作因的增上力所得的结果。
(2)士用果:又称士夫果。士(士夫) :人;用:造作。士用,人的作用。谓人使用工具造作各类事情,所得的结果,称为士用果。
(3)等流果:又称依果、习果。自同类和遍行二因所生的果。果似因,名“等”;果从因生,名“流”。后起的果和前因,在性质上相似,称为等流果。
(4)异熟果:又称报果。是由异熟因所招感的果报。此果与因,既不同时,又非相随,性质也不一样。
(5)离系果:“系”,烦恼的系缚。离开一切烦恼的系缚,称为“离系”。通过修习佛教,断绝一切烦恼,超脱生死轮回,称离系果,也就是涅槃。
扩展资料:
佛教里面说的因缘
因缘,佛学术语,因果,具足说是因缘果报。因是事物生起的主要条件,缘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条件,有因有缘,必然成果,此果对因来说称为报,就是“因缘果报”,亦简称“因果”。
(1)无明:就是不明,乃一切烦恼的总称。于缘起性空无所明了,因而妄生一切执著,此谓“无明”;
(2)行:造作义,指一切行为,即依无明所造的善恶业;
(3)识:业识,此识随业受报,为过去业力所驱,挟持所造善恶种子而来投胎;
(4)名色:名指心识,色指形体。由于一念爱染投入母体为名,成胎后为色。所谓心物和合而成胎,胎相初成叫做“名色”。
(5)六入:即“六根”。在母胎十个月的中间,由名色渐渐成长到六根完备,于出胎后对六尘境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
(6)触:即接触。根、尘和合而成触。指出胎后六根与一切外境之接触;
(7)受:即领受。根境相对于违顺二种境界上,生起苦乐二种感觉谓之“受”,此即为对境所起的一种情绪;
(8)爱:即贪爱。对于五尘欲境,心生贪著,此即为对境所起的一种贪染心;
(9)取:即妄取,追取。遇喜欢之乐境则念念贪求,必尽心竭力以求得之而后已,遇所憎之苦境则念念厌离,必千方百计以图舍之而后已,此即为爱染欲境的一种趋求。
(10)有:即业。即有因有果,由前际因(爱取),生后际果(生老死),业力牵引,因果不亡,遂演成三界轮回的事实来。此为所作业力感报的一种规定;
(11)生:即受生。以现在所作之业为因,依因感果,必招来世受生,此即为未来受报的一种活动;
(12)老死:即老耄和死亡。诸根衰败叫做老,身坏命终谓之死。有生就不能不死,四大和合的身躯自然从少到老,无常转变必至于死,此即为未来受报的一种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因缘
佛法中的缘指的是四缘。
四缘,即因缘(梵hetu -pratyaya )、等无间缘(梵samanantara -pratyaya )、所缘缘(梵a^lambana -pratyaya )、增上缘(梵adhipati -pratyaya )。
(一)因缘
在因和缘之中属于因的一切原因都摄在此中,因即是缘的意思,因与缘佛陀不曾有严格的界说,但从相对的差别说,因约特性,缘约力用说,又因是主要的,缘是指一般的。在六因中之后五因即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和异熟因属于因缘。
(二)等无间缘
等无间是指前后心心所,体各一,如心心所中,受体是一,其余想行识亦各是一,不会多也不会少,前心心所等与后心心所为缘,不是前受生后受,前想生后想等,此处通缘也通果。无间是指前心心所生后心心所,中间没有其他心所间隔,也通缘通果。
(三)所缘缘
一切法可以做心王、心所所缘的境,无论有漏无漏,有为无为都可以缘它,因心王心所力量薄弱,一定要有所缘的境后,才能升起来,就好像一个很瘦弱的人,要依靠手杖才能行走一样,唯为心法所缘的缘,为所缘缘。
(四)増上缘
即增上果的缘,在能作因中除掉等无间缘和所缘缘二种以外的缘。
关于能作因摄三缘义,有两种看法:一能作因可摄三缘,即有力的摄増上缘、等无间缘、所缘缘,无力的只摄増上缘;二能作因唯摄増上缘,《俱舍论》中本许能作因有不障、有力二义,故许摄为三缘。
扩展资料:
对于因与缘,佛陀并没有严格的界说,而说一切有部以“因缘体无差别,义有不同”,将引生结果的主要条件称为因,次要条件归纳为缘,体现出“因亲缘疏”的意义,都是注重对心理活动的分析归类,也都是就因而立论。
但四缘泛指一切事物生灭所依赖的原因和条件,从果的产生来考察各“因”的起源,比较偏向于认识论的观点。而六因论却专以生命活动为中心,侧重说明果报产生之条件。因缘论的出现,从另一方面来讲,也是为了抗衡其他外道的无因论、偶然论、一因论等而产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四缘
哲学的观点是:事物变化发展是内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这段话,其实就是因果律的表述。只是,哲学只是局限于物质领域,把意识和生命领域排除在外了,而佛学,更重视的是后者。内因,就是我们常说的因,外因,就是缘,就是条件,其实,也是一种因,只不过这个因在这儿充当了条件,当条件具足,果便产生了。
更深入些,因,我们每个人无量世中所造的善恶或无记业无量无边,是已经形成的种子,无法驱除的,因此,缘的意义便尤其突出了。一个恶的种子,通过缘的不具备,就可以不让它形成果报,甚至,通过一些特殊的缘,如某些殊胜的咒语佛号的诵持,可转化一些因(不可消除),将善恶之业转化为净业,这就是佛门中常说的消业、重罪轻受的原理。
以一个杀业的恶因为例,不提下地狱的果报(嗔心所化的业火形成地狱)一般转生世上的情况,当他遇到怨家(这是一种缘具备了),可能就会有种种矛盾,这也是一种果报,但还不是终极的果报,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又一种缘具备)后,怨家会失手或有意相害,形成果报。
更深的道理,慧莲师兄讲得很到位,就不提了。
我们现象界所有的一切,任何一点一滴离不开这个缘。任何一相,没有条件具足而形成的缘,是不能显现出来的。其实不能显现出来的,这个也是缘。条件不具足,就不能显现出来,这也是缘的一种。就像我们常说的,有缘是缘,无缘也是缘。现象界当中,无有一丝一毫能脱离得了这个缘。
缘这一个名相,说白了,其实是佛为了令我们众生解了法理,深悟实相,安而立的名相。缘的当下即是因,缘的当下,即是果。皆是圆满无缺的佛心,本是同体无二,不可分割的。如佛所说:比丘,当下即因,当下即果,下当即缘。
以上在下粗浅见解,请各位大德指正!
从因到果可以有多种途径,具体是哪一种途径实现的,就是缘。也就是说,首先有一个基础(因),具备这个基础之后碰到合适的机会(缘),就会转化为结果(果报)。
比如一个人作恶多端是因,不得好死是果;另一人心怀侠义、苦练武功是因,社会地位的提升是果。两人由于各自的因,得到各自的果是必然的,但这两人由于特定的机会相遇,前者被后者铲除,就是缘。
不知道这种理解是否正确,也希望看看别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