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中的建立县制与秦始皇建立郡县制有何区别?
1、疆域范围不同。商鞅变法中的建立县制,由于当时秦国没有统一天下,所以县的面积范围不大,秦朝统一六国,面积大大增强,郡县范围也随之变大。
2、所赋予的职权有所不同。商鞅变法时期的郡县属于战时体制,主要是为了保证战争需求,秦始皇建立郡县制主要是为了民政管理。
3、权力大小不同。商鞅变法中的县,地方贵族势力还是十分强大,到了秦始皇建立郡县制,贵族政治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扩展资料:
郡县制并不是始于秦始皇,甚至也不是起源于秦国。早在秦始皇之前大约四百五十年的春秋时代楚武王时期,楚国就部分推行了县制。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变法,郡县制开始大力推行,其他诸侯国也相继这么做了。不过,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前,各国的县都是大于郡的,所谓郡县制实际上是县郡制。
秦始皇不仅把县郡制改为郡县制,更是在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县郡制或郡县制把早先世袭的地方管理制度改变为由中央任命贤者为长官的非世袭制。
这一制度的建立是在废除井田制的前提下实现的,西周奴隶制基础被严重动摇,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制度开始建立起来,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这当然是历史的伟大进步。
秦始皇全面实行郡县制,并制定了诸如三公九卿、奖励耕织、筑长城、修驰道、统一文字和度量衡等一系列有利于地主阶级专政的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鞅变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郡县制
推荐于2017-11-25
后来,秦在新占地区设郡,郡的范围较大,又有边防军管性质,因之郡的长官称郡守。后来郡内形势稳定,转向以民政管理为主,于是郡下设若干县,形成秦的郡县制。
春秋时期,一些诸侯国在新兼并的地区设县,后来又在边地设郡。商鞅变法时,废分封,行县制。秦统一后,经过朝廷上的两次辩论,秦始皇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国土空前广袤,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后来,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调整,增至四十余郡。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对上承受中央命令,对下督责所属各县。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长官称县令或县长,由朝廷任命,主要任务是治理民众,管理政财、司法、狱讼和兵役。郡守通过每年的考核和平时的检查,对县令、县长的工作进行考察。
秦朝这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统治机构,管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既相互配合,又彼此牵制,统治机构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皇帝以人手中,最终确保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这套金字塔般统治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2013-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