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农村宅基地面积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面积怎么办?
我想请问我男朋友家在四川资阳市三岔镇(家不在镇上在农村)、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证、但是去年他家又加盖了一层、没有再次去办证、今年通知说是违章建筑、说要把上面那层拆掉、有什么...
我想请问我男朋友家在四川资阳市三岔镇(家不在镇上在农村)、有合法的农村宅基地证、但是去年他家又加盖了一层、没有再次去办证、今年通知说是违章建筑、说要把上面那层拆掉、有什么办法或还可以再次办理批准房权房产证吗?如果面积超出了国家规定的面积怎么办?另外:他们那里正在开发还有个大水库风景很好、现在国家正在准备开发成旅游区、得知会占地、所以现在他们哪里有很多没批准就开始建房子的。最后我真的很想向专业人士了解下要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可以不用拆…需要花很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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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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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超占的宅基地怎么办?还能完成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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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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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向规划部门补交申请,获得通过则可以不拆,否则应按违章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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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宅基地符合规划 ,不仅仅是尺 寸合适,位置也得合适, 讲面积太 笼统了,没实际意义,违反规划政府也有责任,拆迁的时候政府追究群众的责任,那么他们的责任也得追究。实际上用不着追究了,群众符合国家要求群众自身条件符合的规定就行了,即是本村群众,符合一户一地政策就可以得到补偿或者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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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8-02-25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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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以前发生的超占、非法用地,可按当时的规定处理后以实际使用面积登记。
1987年以后发生的、在经批准用地时超占且符合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除后不能还耕或还耕后意义不大、经使用者申请保留使用的,可考虑处罚并在其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后以批准面积登记发证,只在备注栏中注明“超占部分何时经何机关处理,今后在房屋有拆迁、重建等变化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的字样。对于不符合规划、拆除后能与大块耕地合为一体的须责令拆除,在拆除前不能登记发证,但须进行调查并制作地籍草册,作为遗留问题,待发证工作告一段落后再督促或运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占部分后登记发证。
1987年以后发生的、在经批准用地时超占且符合村庄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拆除后不能还耕或还耕后意义不大、经使用者申请保留使用的,可考虑处罚并在其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费后以批准面积登记发证,只在备注栏中注明“超占部分何时经何机关处理,今后在房屋有拆迁、重建等变化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的字样。对于不符合规划、拆除后能与大块耕地合为一体的须责令拆除,在拆除前不能登记发证,但须进行调查并制作地籍草册,作为遗留问题,待发证工作告一段落后再督促或运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占部分后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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