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推行的新政是什么?
1、清查亏空
地方凡有亏空,限三年之内如数补足,如限满不完,从重治罪 。
清理令下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动了起来。在户部查明亏空二百五十万两,雍正帝责令该部历任堂官、司官和部吏赔偿一百五十万,另一百万由户部逐年弥补。
严厉的清查,经过三年,取得相当效果,中央的清理基本结束,一些省区,如直隶、河南、山西等省弥补了亏空。
有些省份虽也获得一些效果,但虎头蛇尾,企图草草了结。雍正帝对此极为不满,下令展限三年,务期彻底搞清,否则重治督抚之罪。
2、耗羡归公
雍正元年,山西巡抚诺敏请求将该省各州县耗羡银全部上缴布政司,一部分用作抵补无着落的亏欠,一部分给官员作养廉银。这是全面实行耗羡提解的办法,雍正帝当即批准实行,并在全国推广山西的做法。
耗羡提解的目的之一,是要制止官吏乱征附加税,降低火耗率,以减轻税民负担。雍正帝对于耗羡率,只许减少,不许增多。他说,如地方官员“于应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访闻,重治其罪”。
耗羡归公后,各地火耗率与实行前发生变化,大多数地区耗羡率降低在正额钱粮的一至二成之间,比原来的高耗羡率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扭转了地方官狂征滥派的严重情况。
3、摊丁入地
雍正朝摊丁入亩首先提出者是山东巡抚黄炳,他看到人丁逃亡日益严重,于雍正元年六月提出倡议。一个月后,直隶巡抚李维钧发出同样的呼声。
雍正帝认为,“摊丁之议,关系甚重”,准备以后再办,因而始则责备黄炳“冒昧渎陈”,继而把李维钧奏折交户部讨论。
户部同意李维钧的条陈,雍正帝仍不放心,又让九卿詹事科道共议,有人就摊丁提出疑议,因田亩有大小好坏之别,怕摊得不均。
雍正帝遂命李维钧详细规划具体办法,要做到对国课无损,于穷黎有益。李维钧遵命筹划,准备把地亩分为三等,丁银按地亩等级摊入,不至于好坏地负担轻重不均。
4、士民关系
雍正二年二月,下令革除标志绅衿特权的“儒户”、“宦户”名目,不许他们借此营私不法 [10] 。为此,他颁行了一系列的具体政策。士民一体当差。
雍正元年河南巩县知县张可标发布告示,令“生员与百姓一体当差”,次年豫抚田文镜把这种办法推广到全省。
5、改革主佃关系
雍正五年,田文镜上疏,请将苛虐佃户的乡绅按照违制例议处,衿监吏员则革去职衔。雍正帝提出,他只考虑绅衿欺凌佃户,却没有顾及佃农拖欠地租及欺慢田主的问题,命再议论。
雍正十二年加以改定,律文是:“凡不法绅衿,私置板棍,擅责佃户,勘实,乡绅照违制律议处,衿监吏员革去衣顶职衔,照律治罪。……如将佃户妇女占为婢妾,皆革去衣顶职衔,按律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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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23年,刚继位的雍正决定用一种温柔的办法,遏制帝国官吏的腐败堕落。老皇帝在位的最后几年,再也没有精力去严格管束全国上下的官员,让他们克己奉公,时刻警醒。
地方官随意加派赋税,中饱私囊,国库的钱粮也被大肆挪用。民怨正在四处积聚。
雍正不得不振作官员们的风纪。他采取的办法是:以国家的名义给他们足够的钱,使官员们不必贪污。他和支持这项改革的大员们相信,当官员们被“养廉银”喂饱之后,就会消弭贪赃的欲望。
于是,在雍正二年(1724),养廉银的政策向全国推广。很快,各级官吏的养廉银标准被大体厘定出来。
根据各地方的收入和事务繁简不同,养廉银的数额也有相应的调整。但一般而言,总督的养廉银约为2万两白银,是法定薪俸的130倍;布政使为1万两左右,按察使为8000两左右,州县长官的养廉银则在1000两到2000两不等。
本着奖励廉洁、能干的原则,力主推行养廉银政策的山西巡抚诺岷每年有养廉银3万两,推行有功的河南巡抚田文镜,每年所得养廉银也有2.89万两之多。
这笔钱都是从收归国库的耗羡中开支。在雍正皇帝看来,既然耗羡作为非法之税无法革除,不如承认现实。以前耗羡归地方,所以官员大肆搜刮;现在耗羡归国家所有,存留于地方府库,地方上就失去了加征加派的动力,可以减少百姓的负担。
而拨耗羡“以养州县”,官员们有了养廉银,也不必为生活所迫,去遵从种种陋规甚至违法。对这一项改革,他不无自得地评价道:“上不误公,下不累民,无偏多偏少之弊,无苛索横征之扰,实通权达变之善策”。
雍正的改革确实发挥了作用。康熙晚年,各省财政都出现亏空。富庶的江苏省欠库银居然多达881万两,是全省两年半的田赋;中央的户部存储的白银只有800万两。
耗羡归公之后,各地亏空逐渐补足,国库的存银则积累到6000多万两。至于吏治,也确实比康熙时大有好转。
魏源评价说:“(有此收效)全仗雍正十余载清厘整饬之功”。 雍正皇帝设立养廉银,希望用丰厚的收入喂饱官员,而不必再贪污敛财。
然而对贪官污吏的打击松懈之后,养廉银反倒使官僚们的贪欲水涨船高。 但是,雍正一朝吏治好转不仅仅因为高薪养廉。
在推行养廉银政策的同时,雍正皇帝也在严厉整饬官场,一年查处的贪渎官员就多达数百,以至于在雍正三年,浙闽总督满保奏称:“浙闽属吏,已劾多员。若再题参、恐至无人办事”。
皇帝整饬吏治之严厉,地方大员都感到有点用力过猛。雍正皇帝在位时,可以用皇帝的权威去推动,但是到了他的继任者手中,这样严格而费力的治国之道,就不免被懒惰和懈怠所取代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世宗改革
整顿吏治
康熙往年吏治松散,贪污丛生,官员腐化堕落,国库空虚;在这样一个虚假繁荣的背后,雍正早已看在眼里。雍正一即位,便着手整治,要求文官不贪墨,武官不克扣军饷,为此还专门成立会考府,对财政进行审计。制度上防止了腐化等现象出项的空间2、建立军机处。
原来清朝军事上的工作主要有议政处来决议,平时国家行政事务则由内阁处理,雍正则在议政处和内阁以外建立了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5—7人,共商军国大事,进步在朝决议计划功率。可是军机处权利过大,位置在内阁之上,使得内阁原有的拟旨及其批驳皇帝错误决议等权利形同虚设,雍正大权独揽。
3、完善密折准则
添加能够上奏折人的数量,高峰时曾达1200人,扩大了信息的来历,奏折只需通过奏事处直接抵达雍正手中,并能够直接下发到奏事人手中,一起也强化了皇权。
4、改土归流
改动少数民族地区世袭的土司、头人准则,对此中心没有任免权。改土归流准则在全国的推行,改动了这种状况。流即为流官,由朝廷派遣,有任期,故而加强中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
5、滩丁入地
中国古代几千年来,都是土地和人丁分头交税,雍正将人头税摊到土地税中,这么就免除了困苦老百姓没有土地还仍然缴纳人头税的不公平局面,减轻了封建税负及人身依服,一起客观上刺激了人员的添加。
6、废弃贱籍
所谓贱民即在民籍以外,不属于士农工商之列,不能读书,不能参与科举考试,生生世世为奴。雍正废弃贱籍是一件功劳。 雍正四十五岁即位,在位一十三年,终身努力变革弊政,在王公大臣、地主富豪、文人墨客的谴责与责难下,锐意进取,勤政为民,煞费苦心,雍正功劳不可没。
而后世所述的“康乾盛世”精确点应当是“康雍乾盛世”,其在康雍乾三朝起承上启下的效果。抛开雍正为执行其决策而采取的一些手段不谈,就其政策及其效果和历史意义而言,小编觉得雍正的功绩要不乾隆大多了,是雍正这些政策,让乾隆皇帝更好的治国,或许现在是为雍正平反的时分了!
摊丁入亩,就是把丁税平均摊入田税中,统一征收地丁银。
火耗归公,明清时期在地方上征收的碎银,需要将征收赋税碎银熔炼成整块的银子上交给朝廷,但有些时候熔炼过程中银两会发生损耗,火耗银便是指地方官吏借着在熔炼过程中发生损耗为由,通过增加税收来弥补这损耗的银子。实际上可能根本没有损耗什么银子,但很多官员就是以这个明目来增加“额外收入”,也就是贪污。火耗归公,就是规定统一的火耗征收标准(一般为10%到15%),直接征收到中央。不再由地方官员收,这样火耗征收的标准大大降低了,所受火耗银子一部分为官员养廉银子,一部分充实了国库。
官绅纳粮,官即官员,绅即士绅,指地主。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就是让他们也同老百姓一样交税服徭役兵役,当然如果他们不愿服兵役和徭役,可以用银子折算
归土归流(地方政策),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 央对西南地区的统 治。
雍正新政施行后,成效显著。在他在位的十三年间,结党之风大止、吏治也较为清明、人民生活安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国库充盈,库存白银达到五千万两,为康乾盛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起到了良好的“续断”
二、简介:
1、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其主要内容为废除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2、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火耗是地方官征收钱税时,会以耗损为由,多征钱银。雍正二年七月推广全国,将明朝以来的“耗羡”附加税改为法定正税,并制度养廉银,用意在打击地方官吏的任意摊派行为。此举集中了征税权利,减轻了人民的额外负担,增加了外官薪给,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有积极作用。但州县于额征火耗之外,又暗中加派,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吏治。
3、官绅纳粮,官即官员,绅即士绅,指地主。官绅一体当差纳粮就是让他们也同老百姓一样交税服徭役兵役,当然如果他们不愿服兵役和徭役,可以用银子折算。
4、改土归流是指改土司制为流官制。又称土司改流、改土设流、废土改流,始于明代中后期,是指将原来西南地区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头目废除,改为朝廷中央政府派任流官。
改土归流是就是把少数民族土司管理的方式,变成汉族式的官员管理方式。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领,流官由朝廷中央委派。改土归流有利于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后性,同时加强中央对西南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统治。改革后,还是有些土司掀起叛乱,最大规模的是乌蒙土司的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