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西方经济学问题!
间接边际方程(indirectutitliyfunction)为V(P1,P2,M)=M/P1+P2M是INCOME,P1,P2是两种货物的价格求demandfuncti...
间接边际方程(indirect utitliy function)为V(P1,P2,M)=M/P1+P2
M是INCOME,P1,P2是两种货物的价格
求 demand function
expenditure function
direct utility function
对不起,我是在国外学习,不知道这些中文该怎么讲...
我不是问翻译。。我是问怎么求。。
意思我当然知道 展开
M是INCOME,P1,P2是两种货物的价格
求 demand function
expenditure function
direct utility function
对不起,我是在国外学习,不知道这些中文该怎么讲...
我不是问翻译。。我是问怎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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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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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and function 需求函数
expenditure function 消费函数
direct utility function 直接效用函数
应该是这样。
1 在现代消费者理论中,以商品价格向量P、消费束(商品数量向量)X、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三者为自变量的效用函数形式有两类:一类是仅以消费束X为自变量的“直接效用函数”U(X);另一类是以商品价格向量P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两者为自变量的“间接效用函数”v(P,m)。
直接效用函数U(X)的思想是:只要消费者购买(消费)各种商品的数量一定(而不管其他相关的经济变量(如价格向量P)如何置定或变动),消费者的偏好或效用大小便唯一地确定。即,确定的消费束X对应确定的效用函数值U(X)。
间接效用函数v(P,m)是建立在仅以消费束X为自变量的直接效用函数U(X)的基础之上的。其思路是:只要消费者面临的商品价格向量P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两者一定,消费者在PX=m约束下,最大化其直接效用函数U(X)的值,此时的最大U(X)值即是间接效用函数v(P,m)的函数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消费者面临的商品价格向量P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两者确定,消费者最大化其效用水平的购买消费束X并不要求唯一确定(虽然大多数时候是唯一确定的),但这些不同的向量X所对应的直接效用函数U(X)的值却必须是唯一的“最大值”。
从直接效用函数U(X)的定义,和间接效用函数v(P,m)函数的建立及求解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两类效用函数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间接效用函数v(P,m)是建直接效用函数U(X)的基础之上的。即:无论是直接效用函数U(X),还是间接效用函数v(P,m),只要消费者最终消费的商品数量束X一定,消费者便有确定的效用水平。对于直接效用函数U(X)而言,自变量X对因变量U(X)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这也是U(X)被称为“直接效用函数”的原因。对于间接效用函数v(P,m)而言,自变量P和m对因变量——效用水平的决定作用,实际上必须通过消费者最终消费的、确定的商品数量束X(或商品数量束集合)来完成。所以,自变量P和m对因变量——效用水平是起“间接性的决定作用”。其求解过程表明,效用水平的大小实际仍由消费束X直接地决定。这也就是v(P,m)为什么被称为“间接效用函数”的原因。
不明白还可以到这里问问
http://www.pinggu.org/bbs/dispbbs.asp?boardid=47&id=55360
expenditure function 消费函数
direct utility function 直接效用函数
应该是这样。
1 在现代消费者理论中,以商品价格向量P、消费束(商品数量向量)X、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三者为自变量的效用函数形式有两类:一类是仅以消费束X为自变量的“直接效用函数”U(X);另一类是以商品价格向量P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两者为自变量的“间接效用函数”v(P,m)。
直接效用函数U(X)的思想是:只要消费者购买(消费)各种商品的数量一定(而不管其他相关的经济变量(如价格向量P)如何置定或变动),消费者的偏好或效用大小便唯一地确定。即,确定的消费束X对应确定的效用函数值U(X)。
间接效用函数v(P,m)是建立在仅以消费束X为自变量的直接效用函数U(X)的基础之上的。其思路是:只要消费者面临的商品价格向量P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两者一定,消费者在PX=m约束下,最大化其直接效用函数U(X)的值,此时的最大U(X)值即是间接效用函数v(P,m)的函数值。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消费者面临的商品价格向量P和消费者预算约束m两者确定,消费者最大化其效用水平的购买消费束X并不要求唯一确定(虽然大多数时候是唯一确定的),但这些不同的向量X所对应的直接效用函数U(X)的值却必须是唯一的“最大值”。
从直接效用函数U(X)的定义,和间接效用函数v(P,m)函数的建立及求解过程我们可以发现,两类效用函数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间接效用函数v(P,m)是建直接效用函数U(X)的基础之上的。即:无论是直接效用函数U(X),还是间接效用函数v(P,m),只要消费者最终消费的商品数量束X一定,消费者便有确定的效用水平。对于直接效用函数U(X)而言,自变量X对因变量U(X)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这也是U(X)被称为“直接效用函数”的原因。对于间接效用函数v(P,m)而言,自变量P和m对因变量——效用水平的决定作用,实际上必须通过消费者最终消费的、确定的商品数量束X(或商品数量束集合)来完成。所以,自变量P和m对因变量——效用水平是起“间接性的决定作用”。其求解过程表明,效用水平的大小实际仍由消费束X直接地决定。这也就是v(P,m)为什么被称为“间接效用函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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