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会计怎么做账?
快递公司就是服务业,主营是收取的快递费,成本是工资和交通工具的费用,交营业税。
客户快递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人工、仓租及车辆使用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快递公司主要就是这两大块,账目比较简单,业务不同会计分录也不一样。
《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 》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 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 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 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 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 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扩展资料:
“主营业务收入”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本账户期末应无余额。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
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
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简单的说。
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⑴固定资产盘盈。
⑵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⑶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⑷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⑸罚款净收入。
⑹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
⑺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及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它包括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2021-12-08 · 做专业有温度的会计教育!
会计分录如下:
1、自己支付的进货运费,计入采购货物成本
快递公司做会计分录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的作用:
1、反馈功能
会计分录把交换活动中产生的经济信息传递、反映给交换当事人,就是市场的反馈功能。商品出售者和购买者在市场上进行交换活动的同时,不断输入着有关生产、消费等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经过市场转换,又以新的形式反馈输出。
会计分录信息的形式、内容多种多样,归结起来都是市场上商品供应能力和需求能力的显像,是市场供求变动趋势的预示,其实质反映了社会资源在各部门的配置比例。
会计分录的信息反馈功能,可以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一方面,国家可以根据市场商品总量及其结构的信息反馈,判断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恰当与否,并据此规划和调整社会资源在各部门的分配比例;
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根据商品的市场销售状况的信息反馈,对消费偏好和需求潜力做出判断和预测,从而决定和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
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的信息反馈功能将日益加强。
2、调节功能
调节功能指市场在其内在机制的作用下,能够自动调节社会经济的运行过程和基本比例关系。市场作为商品经济的运行载体和现实表现,本质上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实现形式。价值规律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作用形式转化为经济活动的内在机制。
市场机制以价格调节、供求调节、竞争调节等方式,对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全过程进行自动调节。例如调节社会资源在各部门、行业、企业间的配置与生产产品总量和种类构成;调节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调节市场商品的供求总量与供求结构;调节社会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等。在上述调节的基础上,最终达到对社会经济基本比例关系的自动调节。调节功能是市场最主要的具有核心意义的功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就是服务业,主营是收取的快递费,成本是工资和交通工具的费用,交营业税。
客户快递费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人工、仓租及车辆使用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快递公司主要就是这两大块,账目比较简单,业务不同会计分录也不一样。
《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 》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 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 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 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 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 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扩展资料: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发生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⑴采取交款提货销售方式,无论产品(商品)是否发出,只要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于购货方,即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⑵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收到购货单位的预收货款。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本期实际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⑷采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销售方式,在发出产品(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⑸采取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加⑸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买断代销,应当有和代销商签订相关凭证后计入该企业的收入;另一种按代销商的业绩会费的,才是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⑹采取商业汇票结算销售方式,以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⑺采取自营出口销售方式,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账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⑻采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销售方式,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银行账单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⑼采取为其他单位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船舶和提供劳务的销售方式,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进度或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2、进货,对方支付运费,分两种情况;
一是对方付运费,跟本企业无关,不做会计分录;
二是对方代垫运费,实际还是本企业付运费,
会计分录:
若货款未付,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若支付贷款,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含对方代垫的运费)
3、支付给快递公司的运费,计入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等。
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交通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包括从事远洋、沿海、内 河、公路运输企业,海河港口,仓储企业,外轮代理企业,以及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 轮渡、地铁等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 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 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 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 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 报表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 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 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 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 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