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增值税普通发票(自产自销,零税率)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将11%扣除率调整为10%。依据上述规定,农业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从农业生产企业购买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苗木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的建筑服务中的“其他建筑服务”,适用10%的增值税税率,从农业生产企业购买的苗木按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扩展资料
在这种政策监管程度不统一的情况下,建议苗木贸易商中的一般纳税人在与有免税资格的供应商交易时准备以下几点备查资料:
1、与供应商签订苗木采购合同时,在合同条款里注明由供应商提供免税票;
2、供应商开具的免税发票的票面上应备注上免税字样;
3、供应商提供其当地税务机关免税备案证明;
4、到当地税务机关官网上查询其税额是否为0;
在与无免税资格的供应商交易时,建议:
1、如果无免税资格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应获取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无免税资格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应获取其自行开具或委托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具的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如果无免税资格供应商为个人,应获取其个人委托当地税务机关代开具的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农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中包括种植的苗木,所以,苗木属于农产品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 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税率为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所称销售发 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 票。
因此,自产免税农业产品无论开具免税货物(劳务)发 票,还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均属于“农产品销售发 票”范围,取得发 票方均可以计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