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刑法案例分析题 求答案 急
2000年1月上旬,王某等人在叶某开设的饭店吃饭后未付钱,数天后王某等人路过时,叶某向其催要反遭王某纠集多人到该店滋事,叶某持刀反抗,王某等逃离。次日晚6时许,王某、郑某...
2000年1月上旬,王某等人在叶某开设的饭店吃饭后未付钱,数天后王某等人路过时,叶某向其催要反遭王某纠集多人到该店滋事,叶某持刀反抗,王某等逃离。次日晚6时许,王某、郑某等纠集了数人再次到该饭店滋事,并以言语相威胁要叶某请客了事,叶某不从,王某即从郑某处取过东洋刀往叶某左臂及头部各砍一刀。叶某拔出自备的尖刀还击,在店门口刺中王某胸部一刀后,冲出门外侧身将王某抱住,两人相互扭打砍刺。在旁的郑某见状即拿起旁边的一张方凳砸向叶某头部,叶某转身还击一刀,刺中郑某胸部后又继续与王某扭打,将王某压在地上并夺下王某手中的东洋刀。王某和郑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叶某也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王某全身八处刀伤,左肺裂引起血气胸、失血性休克死亡;郑某系锐器刺戳前胸至右肺贯穿伤、右心耳创裂,引起心包填塞、血气胸而死亡;叶某全身多处伤,其损伤程度属轻伤。
问:叶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请运用刑法相关理论进行细致分析。
甲某,男,35岁,曾因抢夺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2007年12月刑满释放。乙某,男,18岁。2008年4月底,甲某与乙某多次密谋共同实施抢劫,并为此准备了凶器。2008年5月上旬,甲某、乙某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但均未遇见行人。2008年6月,甲某和乙某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因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而受到盘问。经公安人员教育,两人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
请运用刑罚裁量制度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甲某、乙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王飞、刘奔同年同月同日生,都是1994年4月10日,两人也因此成为好友。赵楠是王飞表弟,1996年2月8日出生。2010年4月10日晚,三人在一个饭店庆贺生日,晚上11点结账时,三人所有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付账。服务员小李见此情景,嘟囔了一句:“没钱还摆阔”,不想被王飞听见,他立即与小李吵了起来。刘、赵二人就在一旁起哄:“扁他!扁他!”王飞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了小李一刀。看到饭店的服务员一起围过来,三人落荒而逃。出了酒店,三人觉得必须去弄点钱来,于是决定到当厂长的安某家盗窃。当夜凌晨2点钟,估计安某睡熟后,三人来到安家。刘奔、赵楠在门外望风,王飞入内行窃。王飞摸到安某的卧室后,不小心碰翻了安某放在床头的茶杯,茶杯碎裂声很大,安某被惊醒,大喊:“谁?”王飞让安某不要吵,但安某仍然大声喊叫。王飞一紧张,就又捅了安某一匕首。这时,在门外的赵楠听到动静就入内查看。刘奔见势不妙,飞速逃走。赵楠刚一进门,就被从隔壁屋赶来的安某的儿子小安抓个正着。赵楠为了脱身,和小安扭打起来,向小安头部砸了几拳,王飞也过来帮赵楠打了几拳,将小安打倒后,二人逃了出来各自回家。王飞走在大街上,因为神色慌张而被巡警截住,王飞就交代了所有的犯罪行为,并交代了赵楠曾和刘奔在2010年3月初,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轮奸了一个9岁的小女孩。王飞还交代了赵楠和刘奔的住处,警方据此将二人抓获。经鉴定,安某的伤情为重伤,小李和小安的伤情为轻伤。
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及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展开
问:叶某的行为如何定性?请运用刑法相关理论进行细致分析。
甲某,男,35岁,曾因抢夺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2007年12月刑满释放。乙某,男,18岁。2008年4月底,甲某与乙某多次密谋共同实施抢劫,并为此准备了凶器。2008年5月上旬,甲某、乙某携带凶器多次于夜间在偏僻小路旁守候,欲抢劫行人财物,但均未遇见行人。2008年6月,甲某和乙某在公安机关例行检查中,因没有身份证和暂住证而受到盘问。经公安人员教育,两人将上述情况如实供述。
请运用刑罚裁量制度的相关理论,分析对甲某、乙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王飞、刘奔同年同月同日生,都是1994年4月10日,两人也因此成为好友。赵楠是王飞表弟,1996年2月8日出生。2010年4月10日晚,三人在一个饭店庆贺生日,晚上11点结账时,三人所有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付账。服务员小李见此情景,嘟囔了一句:“没钱还摆阔”,不想被王飞听见,他立即与小李吵了起来。刘、赵二人就在一旁起哄:“扁他!扁他!”王飞就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了小李一刀。看到饭店的服务员一起围过来,三人落荒而逃。出了酒店,三人觉得必须去弄点钱来,于是决定到当厂长的安某家盗窃。当夜凌晨2点钟,估计安某睡熟后,三人来到安家。刘奔、赵楠在门外望风,王飞入内行窃。王飞摸到安某的卧室后,不小心碰翻了安某放在床头的茶杯,茶杯碎裂声很大,安某被惊醒,大喊:“谁?”王飞让安某不要吵,但安某仍然大声喊叫。王飞一紧张,就又捅了安某一匕首。这时,在门外的赵楠听到动静就入内查看。刘奔见势不妙,飞速逃走。赵楠刚一进门,就被从隔壁屋赶来的安某的儿子小安抓个正着。赵楠为了脱身,和小安扭打起来,向小安头部砸了几拳,王飞也过来帮赵楠打了几拳,将小安打倒后,二人逃了出来各自回家。王飞走在大街上,因为神色慌张而被巡警截住,王飞就交代了所有的犯罪行为,并交代了赵楠曾和刘奔在2010年3月初,用威逼利诱的方式轮奸了一个9岁的小女孩。王飞还交代了赵楠和刘奔的住处,警方据此将二人抓获。经鉴定,安某的伤情为重伤,小李和小安的伤情为轻伤。
问题:根据刑法规定及刑法原理,对本案进行全面分析。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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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问题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此题考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显然不属于。
问题二,抢劫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得逞,此题考的就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区分。
问题三,网上有答案,没仔细看。
.(一)王飞、刘奔、赵楠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
1.三人故意伤害服务员小李的行为:(4分)由于三人当时都不足16周岁,14—16周岁的人仅需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负刑事责任,而小李的伤经鉴定为轻伤,因此三人都不构成犯罪。
2.三人入户盗窃的行为
三人有共同入户盗窃的行为,但个人罪责不同。
(1)刘奔不构成犯罪:由于刘奔在外望风,且听见打架的声音就逃走了,因此只有盗窃行为。由于没有盗到财物,因此刘奔不构成犯罪。
(2)王飞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不构成抢劫罪。 根据最高院关于未成年人的司法解释,虽然王飞入户盗窃且为抗拒抓捕,将安某打成重伤,但由于其不满16周岁,因此不能由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他仅需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即可。
(3)赵楠构成入户抢劫,但不属于抢劫致人重伤。赵楠本来在外望风,在听见屋内打架后,进入屋内,并和小安打起来,其也就由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属于承继的共犯。但由于王飞刺伤安某时,赵楠在屋外,且当时只有盗窃的故意,因此赵楠无须为王飞致人重伤的行为负责。
(二)赵楠、刘奔强奸幼女的行为:由于二人当时均已满14周岁,因此应为此行为负责,均构成强奸罪。由于属于奸淫幼女,且属于轮奸,因此应按强奸罪从重处罚。
(三)王飞的自首行为和立功行为:王飞仅因神色慌张被巡警盘查,就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因此构成自首。他还交待了赵楠、刘奔的重大犯罪行为,因此构成重大立功。由于王楠的故意伤害行为有自首和重大立功,因此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三人均未满18周岁,因此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得判处死刑
问题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此题考察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显然不属于。
问题二,抢劫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因为客观原因没有得逞,此题考的就是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区分。
问题三,网上有答案,没仔细看。
.(一)王飞、刘奔、赵楠共同违法行为的认定
1.三人故意伤害服务员小李的行为:(4分)由于三人当时都不足16周岁,14—16周岁的人仅需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负刑事责任,而小李的伤经鉴定为轻伤,因此三人都不构成犯罪。
2.三人入户盗窃的行为
三人有共同入户盗窃的行为,但个人罪责不同。
(1)刘奔不构成犯罪:由于刘奔在外望风,且听见打架的声音就逃走了,因此只有盗窃行为。由于没有盗到财物,因此刘奔不构成犯罪。
(2)王飞构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不构成抢劫罪。 根据最高院关于未成年人的司法解释,虽然王飞入户盗窃且为抗拒抓捕,将安某打成重伤,但由于其不满16周岁,因此不能由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他仅需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即可。
(3)赵楠构成入户抢劫,但不属于抢劫致人重伤。赵楠本来在外望风,在听见屋内打架后,进入屋内,并和小安打起来,其也就由入户盗窃转化为入户抢劫,属于承继的共犯。但由于王飞刺伤安某时,赵楠在屋外,且当时只有盗窃的故意,因此赵楠无须为王飞致人重伤的行为负责。
(二)赵楠、刘奔强奸幼女的行为:由于二人当时均已满14周岁,因此应为此行为负责,均构成强奸罪。由于属于奸淫幼女,且属于轮奸,因此应按强奸罪从重处罚。
(三)王飞的自首行为和立功行为:王飞仅因神色慌张被巡警盘查,就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因此构成自首。他还交待了赵楠、刘奔的重大犯罪行为,因此构成重大立功。由于王楠的故意伤害行为有自首和重大立功,因此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三人均未满18周岁,因此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不得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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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话说你前面两个好简便、、能不能复杂一点、、、!
追答
话说 你的问题这么多,看都嫌费事,悬赏才仅仅10财富。。。。假如悬赏有200保证有人给你认真回答。 总之你就按我说的回答 没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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