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欠钱只要没有离婚老婆要帮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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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希望可以对您有帮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14
老公欠钱只要没有离婚老婆要帮还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希望可以对您有帮助
那是在我不知情他借的,个人债
他被告了,会对我有影响吗
会对我有影响吗
???
???
您能证明即可。对你多少都会有影响
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注意了,夫妻之间的征信是会相互影响的夫妻一方的信用卡出现过多次逾期的情况,在个人信用上存在不良的记录,而另一方个人征信良好,以征信好的那一方的名义申请房贷。这样能够顺利申请房贷吗?申请住房贷款有两种形式: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不看申请人征信,正常不会有影响。商业贷款:这类贷款银行会审核申请人家庭成员所有人的征信记录。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判断就是“连三累六”:连续三个月逾期,累计六次逾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被据贷。尤其是在现如今各家银行收紧信贷的环境下,对征信的审查会更加严格,因此如果是以夫妻为单位申请贷款,不仅要注意自身的信用情况,还要格外注意另一方的征信及资质问题。征信夫妻也会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之第十七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与之对应,产生的债务也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法律层面,属于一个“经济共同体”。因此,商业银行在考察个人信用状况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的确是会考虑到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比如,已婚者在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时,会被要求填写配偶的姓名、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到房贷,因为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征信审查也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亲人之间的征信会互相影响吗?一般来说,贷款时是会考察配偶的评级,因为夫妻属于“经济共同体”。而父母、子女,则是“养”和“育”的关系,属于独立的法律主体,也是独立的经济主体,因此,夫妻之外的直系亲属,其征信评级不会相互影响。但也不排除个例,如果子女以个人名义申请贷款时,追加了父母为担保人,那么,父母的不良信用记录可能会直接影响贷款审批!文章来源:助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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