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提取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您好,关于济南住房公共基金的介绍如下: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支付物业费的;
7、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提取流程
情况一: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个人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一式三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
3、由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4、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情况二: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的,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情况三:
远郊区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四、公积金提取额度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注:
1、可部分提取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2、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
济南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五、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
以上就是关于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全部内容,我们会发现,其实不一定只有购买房屋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对于家里的自建房新建、维修或重建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而对于租住房屋的外来人员也可以用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随着政策的开放,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也更趋多元化,更贴合我们的实际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支付物业费的;
7、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三、公积金提取流程
情况一: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个人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一式三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
3、由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4、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情况二:
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的,可持身份证明材料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情况三:
远郊区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四、公积金提取额度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注:
1、可部分提取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2、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
济南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五、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
以上就是关于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全部内容,我们会发现,其实不一定只有购买房屋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对于家里的自建房新建、维修或重建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而对于租住房屋的外来人员也可以用公积金支付房屋租金,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随着政策的开放,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也更趋多元化,更贴合我们的实际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9181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