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四个等级
法律分析:通常很多的水利水电工程部门,以及一些气象部门都会有专门的防洪预警,而防洪的四个等级其实是分为一般级别(蓝色预警)、较重级别(黄色预警)、严重级别(橙色预警)以及特别严重级别(红色预警)。
法律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通知》 三、实行城市抗旱预案制度,增强城市抗旱工作的主动性
实行城市抗旱预案制度是积极主动开展城市抗旱工作的重要措施。抗旱预案要突出干旱缺水预警和应对措施。可根据城市干旱缺水程度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级预警。对每一预警等级,确定相应的水量调度、节水限水、应急水源建设、跨流域调水等应对措施和响应程序。预案应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并可操作。直辖市城市抗旱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所在流域机构提出审查意见,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其它设区市的城市抗旱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审查(涉及相邻省水资源调配的城市抗旱预案,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初审,由所在流域机构审查),经同级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国家防总和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城市抗旱预案工作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重点干旱缺水城市要在2006年前完成抗旱预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