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1、拥有第三国居留权,1000万投资移民。
2、与港人结婚,排期4年后,办理单程证赴港定居。
3、父/母为香港居民,申请人未满18岁可随时申请。
4、父母为香港居民,申请人年满18岁,只能父母年满60,在港无其他子女,才可申请。
5、成年子女为香港居民,父母年满60,无其他子女,可申请赴港定居。
6、在港读书。
7、在港工作。(除了内地委派职位入港的证件是不同的,就算住满10年,也不能申请永久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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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取得的身份为非永久居民,住满7年后,申请永久居民。如父母在申请人出生前就是香港永久居民,申请人申请赴港定居后拿到的身份就是永久居民。
香港(Hong Kong,缩写HK,简称“港”),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有“东方之珠”“美食天堂”“购物天堂”等美誉。香港地处中国华南地区,珠江口以东,南海沿岸,北接广东省深圳市,西接珠江,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珠海市以及中山市隔着珠江口相望,全境由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等3大区域组成。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2—1997年间曾受英国殖民统治,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中央政府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并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参加众多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的基本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