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如果工程出了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技术负责人需要负责。具体要负责以下内容:1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2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3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落实。4负责技术交底。5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6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7审定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8参加工程验收,处理质量事故。9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签证、收集、整理和归档。10领导技术学习,交流技术经验。11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攻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四)向社会公布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