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愿失业、摩擦性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自愿失业是“非自愿失业”的对称,是由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阿瑟·塞西尔·庇古提出的经济概念,指工人由于不接受现行的工资或比现行工资稍低的工资而出现的失业现象。这种说法的目的在于掩盖资本主义的矛盾,把失业的责任归于工人自身。
另外,萨克里顿(J.R.Shackleton)这样定义自愿失业:如果自愿失业者宁愿选择不工作也不愿参加他们能获得的可胜任的工作,因为工资或其他工作条件同不工作的选择相比,缺乏吸引力,这样产生的失业现象就叫做自愿失业。
现代西方经济学家在分析失业原因时提到的自愿失业的概念与庇古的概念略有不同,它指自愿放弃工作机会而不愿意寻找工作所造成的失业。
摩擦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想要工作与得到工作之间的时间消耗造成的失业。
在实际劳动市场上,失业率总是围绕自然失业率波动,原因之一是工人寻找最适于自己的工作需要时间。 由使工人与工作相匹配的过程所引起的失业即摩擦性失业(Frictional Unemployment),它是由于经济运行中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功能缺陷所造成的临时性失业。
经济总是变动的,工人寻找最适合自己嗜好和技能的工作需要时间,一定数量的摩擦性失业必然不可避免。
非自愿性失业(involuntary unemployment),又称“需求不足的失业”,指工人愿意接受现行工资水平与工作条件,但仍找不到工作而形成的失 业,是1936年由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在其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的概念。
扩展资料
造成自愿失业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
①立法方面的原因;
②社会风俗习惯;
③工资福利方面进行的集体谈判不能达成协议;
④工人的个性执拗;
⑤为失业者支付的失业救济金过高,有的甚至比他们在职时获得的纳税后收入还要多,致使一些人宁愿失业,靠救济金生活;
⑥人们过分挑选工作种类和工作条件;
⑦准备升学以便将来得到更优越的工作;
⑧贪图闲暇与安逸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自愿失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愿失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摩擦性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