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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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是: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查通过后进行公示并交由乡镇审核,乡镇审核通过的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并颁发《建设用地通知书》。
一、公路旁建房要什么手续
1、户主申请,村、社签字。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一、公路旁建房要什么手续
1、户主申请,村、社签字。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二、集体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