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河村遗址的仰韶文化
郑州市市共发现仰韶文化遗址21处。除周口市烟草公司仓库进行简单的试掘外,其他都进行了考古调查。笔者同意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赵芝荃先生把这些遗址划分为早晚两期的意见。属于早期的遗址9处,有西华商高宗陵、小白庄、泥土店、商水马村、良台寺、河湾、扶沟支亭、太康方城、周口市烟草公司仓库。属于晚期的遗址9处,有西华商高宗陵、南柳城、小白庄、瓦屋赵、榆树王、商水范台庙、胡庄、淮阳王禅冢和郸城段寨。西华的小白庄、瓦屋赵遗址和太康方城同上述晚期遗址有所不同,含较多的其他文化因素。 早期遗址:这里仰韶文化早期的遗址均靠近河流,附近地势较高,为岗丘形状的遗址,有的除了包括有仰韶文化的遗存以外,还有其他时代的文化遗存。这种岗丘形状的遗址是当时人们为了防御洪水的侵泛所选择的高岗住址,经过长期居住而形成的。一般略高于地面,文化层1—2米,有些遗址人为破坏严重,仅剩一小部分或仅能在地面采集一些遗物。方城和马村遗址发现有房基、圆形和不规则形灰坑、大量的烧土块。发现的动物骨骼种类有:马、猪、狗、鸡、鹿角,鹿角数量众多,且每个遗址都有发现。生产工具以石斧常见,石铲较少。石斧形制相同,大小不一,刃部较宽且磨光。
早期的陶器,正如《河南周口地区考古调查简报》一文中所描述的“陶质分夹蚌屑褐陶、夹砂褐陶、泥质橙黄陶、磨光红陶、泥质红黄褐陶、泥质红黄陶和泥质夹砂陶等种,夹蚌屑或褐陶为土褐色,包含蚌屑或砂粒较多,用于炊器类,泥质橙黄陶数量较多,制陶火候较低,陶片易粉碎,磨光红陶用于壶、盉器类”。这些器物以素面和磨光为多,纹饰有弦纹、麻点纹和附加堆纹。彩陶少见,一般多棕红彩和白衣褐彩。纹饰有网纹、圆点纹和弧线三角纹,常施于壶、盆等泥质陶的外壁上部,有的钵口沿施一周红彩。常见的器物有鼎、罐、钵、盆、壶、盘、盉、杯等。
鼎分罐形和釜形,鼎足有锥状和圆柱状。锥状足剖面为椭圆形,正面有凹槽,圆柱状足顶端有一周辐射状长指甲纹,或施一条附加堆纹;深腹罐有敞口直壁或敛口圆腹,有的小口圆肩;盆皆大口,分两式,I式宽平沿,浅腹,I式窄沿,深腹直壁,钵分直口和敛口,大小不一;盘大浅腹,高柄杯鼓腹,肩有篦点纹。
仰韶早期的罐形鼎与淅川下王岗早二期鼎相同。釜形鼎与庙底沟仰韶文化陶鼎、郑州大河村二期I式鼎相似。常见的圆锥状外刻凹槽、断面为椭圆形的鼎足与大河村一期、荥阳点军台遗址的鼎足完全相同。敛口钵接近下王岗早一期的陶钵。主要绘于盆、壶上部的白衣黑色或棕色的弧线、圆点纹彩陶花纹,同大河村一。
晚期遗址中发现有房基、灰坑等,生产工具发现不多,大体与早期相同,唯陶纺轮数量增加。采集的陶器与早期相比,夹砂和夹蚌屑红陶减少,泥质和夹砂灰陶数量较多,泥质黑陶占一定比例,也有一部分褐陶和黄陶。夹蚌屑陶,所夹蚌屑少于早期,且质地变硬。灰陶有深浅之分,陶质坚硬,器壁较薄。除素面和磨光者外,纹饰以篮纹为主,弦纹、附加堆纹较少,篮纹横施,纹理不齐。彩陶数量增加,有褐、白、朱等色,也有白衣彩陶,纹饰简单,以网纹、平行线纹为多,有些彩绘容易脱落为烧后所绘。器形有鼎、碗、盆、杯、高领罐、豆、觚、尖底瓶、壶、缸、瓮、器盖等。
鼎:皆罐形鼎,器表为素面或饰横篮纹,鼎足为扁三角形或鸭嘴形;罐可分深腹罐、圆腹罐、大口罐、敛口罐。高领罐小口,肩部磨光,上施弦纹;盆平沿深腹;碗平底斜壁;觚高柄平底;豆分长柄和短柄;缸折沿深腹,颈部施一周附加堆纹;瓮直口小领;器盖种类较多,常见矮圈足碗状器盖;器座形似圈足。
仰韶晚期陶器,大多数与郑州大河村遗址四期和禹县谷水河二、三期相同或接近,深腹罐与谷水河二期Ⅰ式罐相近,高领罐、瓮也接近谷水河三期同类器物;敛口罐与大河村四期Ⅱ式罐、圆腹罐和大河村四期相同。这里的仰韶晚期遗存应属于大河村类型的后段。时间上相当于中原地区仰韶文化晚期,具有向河南龙山文化过渡的性质。
西华的小白庄和瓦屋赵遗址同上述仰韶晚期遗址不尽相同,两遗址皆位于西华县西部,相距甚近,陶器以夹砂红陶、夹蚌屑褐陶为多,泥质灰陶次之,也有部分泥质红、黄陶。红陶一般呈红灰色。纹饰有斜篮纹或上部横施、下部竖施的篮纹,以及方格纹、弦纹。彩陶为白衣红彩。器形有鼎、罐、豆、壶、盆、器座等。鼎最常见,一般呈褐色,有盆形、罐形,足可分三式,Ⅰ式较多,宽扁状,内凹外凸,正面有几道划槽,Ⅱ式为扁三角形,Ⅲ式为鸭嘴形;豆为圈足镂孔;高领罐,肩部磨光。圈足器较多,有圈足杯和高圈足壶等。上述器物中一部分在本地仰韶晚期常见,应属于仰韶文化晚期遗存,但有相当数量的器物则含有屈家岭文化因素、如Ι式足鼎、圈足镂空豆、圈足杯和圈足壶等器物的形制和湖北京山屈家岭、淅川下王岗中期的器物相同或相似。Ⅲ式足鼎、高领罐则与大汶口晚期同类器物相同。这两处遗址对研究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和大汶口文化的关系提供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