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备颗粒剂通常应做哪些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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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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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药含量的测定 颗粒剂外观的检查 粒度的检查 干燥失重 水分的检查 溶化性的检查 装量差异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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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剂是由原药以及矫味剂、芳香剂、着色剂、分散剂和防腐剂等助剂混合制成的干燥颗粒状制剂。那么颗粒剂在制备的过程中质量应该符合哪些要求呢?接着往下看:
1、水分中药颗粒照水分测定法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过8.0%;
2、粒度除另有规定外,照粒度与粒度分类测定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982)第二法双筛分法】,不能通过一号筛(2000 μm)和能通过五号筛(180 μm)的总和不得超过供试量的15%;
3、溶化性颗粒剂依法检查,溶化性应符合规定;
4、干燥失重除另有规定外,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颗粒照干燥失重测定法测定,于105℃干燥(含糖颗粒应在80℃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质量不得过2.0%;
5、装量差异单剂量包装的颗粒剂,其装量差异限度应符合规定。检查方法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规定。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颗粒剂,一般不再进行装量差异的检查。
1、水分中药颗粒照水分测定法测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过8.0%;
2、粒度除另有规定外,照粒度与粒度分类测定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982)第二法双筛分法】,不能通过一号筛(2000 μm)和能通过五号筛(180 μm)的总和不得超过供试量的15%;
3、溶化性颗粒剂依法检查,溶化性应符合规定;
4、干燥失重除另有规定外,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颗粒照干燥失重测定法测定,于105℃干燥(含糖颗粒应在80℃减压干燥)至恒重,减失质量不得过2.0%;
5、装量差异单剂量包装的颗粒剂,其装量差异限度应符合规定。检查方法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规定。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颗粒剂,一般不再进行装量差异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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