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在中国画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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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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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为中国画从理论和实践上提供了最直接的借鉴
1、书与画的渊源关系:
关于中国书画的关系,历来众说纷纭,但更多赞同书画同源之说。因为仰韶、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上的一些符号,具有一定的物态形象和标识意义。这些符号具有绘画和文字的双重内涵,很难说它是绘画还是文字。就此意义上说,二者既同源又同体。后经长期演变,二者逐渐分途,绘画更重造型,书法更趋抽象,最终成为本质不同的两种艺术。但在后来发展的历程中,二者之间仍保留着一定的亲缘关系,尤其是书法之于绘画,迄今仍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和意义。事实上,书画分途之后,随着发展,书渐脱离画的成分,其象形性逐渐消失,线条也更富于变化和更具有概括性。画则离不开书法,尤其文人画兴起以后,书法更渗入进了绘画中。正如北宋郑樵所言:“序曰: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画取多,书取少。凡象形者皆可画也,不可画则无其书矣。然书穷能变,故画虽取多,而得算常少;书虽取少,而得算常多。”①这里通过书与画的比较,高度评价了书法的抽象及概括性特征。书法的这些特征或优长为其渗透到绘画中并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原始基础。
2、书法理论影响着绘画理论:
据现有文献记载,关于书法的论著比绘画的论著产生要早。东汉崔瑗的《草书势》已经具有完整的书论形态。其后不久的一些书论著作已较详尽地涉及到书法的源流、创作、鉴赏及书法的形式美等方面,而几十年后的王延寿和曹植才先后分别在其《文考赋画》和《画赞序》中提出绘画的社会价值和论理教化作用。到东晋王羲之,已将书法美学的重心转移到了情感表现上来,从而深化了对形式美的认识。此时的顾恺之,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画论著作才刚刚诞生。其“形神论”虽成为最早的经典画论,而在实践上,当时的绘画仍缺少同时期书法艺术那样从形式美角度把握审美体验的自觉。最早的关于审美和风格的分类是在评论书法技巧的著作中发现的,中国画的以线造型始终保持着这种传统,既与中国人对线的特有的审美观念有关,也与中国书法的高度发展密不可分。由于中国绘画工具和书法工具相同,加之书法美学的早成,就从观念和实践上影响和促使中国的画家尤其是文人画家们在形式系统中与书法结合,从而导致绘画始终未脱离“写”的特征。
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其点、线的粗细、长短、断连、疾徐、枯润等所形成的艺术效果和由此而产生的节奏和韵律,为中国画以线造型的艺术形态提供了最直接的借鉴。书画的用线结体造型,不仅在性质上有相同之处,更重要的是对线条的美学理论的一致。因而,线条的书意美,成为中国画不可或缺的审美前提。书法线条的抽象形式所体现的抒情性和精神性,也对绘画中的“气韵生动”和“形神合一”的美学追求提供了典范。南朝宋齐间著名书家王僧虔在其书论《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实际上,这是绘画“形神”问题在书法理论上的具体阐发,并明确提出“神上形次”的观点。王僧虔的这一理论不仅对书法的理论与创作有较大影响,而且也影响了当时出现的其他艺术美学思潮,尤其是对绘画美学在理论上作了很好的表述。后来,南齐谢赫提出最早最系统的绘画理论“六法”,很难说不受王僧虔书法美学理论的影响。从其内容上看,除“应物象形”、“随类赋彩”不合书法标准外,其余的“气韵生动”、“骨法用笔”、“经营位置”、“传移模写”等四法,都与书法创作的基本法则相吻合。
3、书法用笔渗透到画法中:
书与画的融合在魏晋六朝时期尚处在一个非自觉的阶段。至唐,书画的融合才真正进入自觉阶段。也就是说,在魏晋六朝时期,线条本身还只属于一种泛技术的范围,就人物画而言,无论是顾恺之的“密体”,还是张僧繇的“疏体”,以及曹仲达的“曹衣出水”,其线条本身的种种变化尚未成熟。自唐代吴道子以后,线条的书法表现才真正渗入到绘画的审美品格当中,从而极大地强化了线条的表现力。在理论上第一个明确提出“书画用笔同法”的是唐代的张彦远。张彦远举例说:“昔张芝学崔瑗、杜度草书之法,因而变之,以成今草书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王献之继之,谓之“一笔书”。其后,南朝的陆探微也作“一笔画”,连绵不断,“故知书画用笔同法”。张僧繇“点曳研拂,依卫夫人《笔阵图》一点一画,别是一巧,钩戟利剑森然,又知书画用笔同矣。”吴道子“授笔法于张旭,此又知书画用笔同矣。”
中国画的用笔与书法的用笔基本相同,是形成中国画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之一。张彦远论顾陆张吴的用笔在理论上肯定了书与画用笔上的密切关系。五代荆浩的《笔法记》则从理论上把书画的用笔在精神实质上看作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如他对作品的评价采用“神、妙、奇、巧”四个品级,而前三品的内容都与用笔有关,而且他把笔的运用与画家的精神融合为一看作是神品的标志。另外,他还对用笔提出“筋、肉、骨、气”四势说,更将线条本身所应具有的审美内涵进一步明确化。这对于宋人所持“善书必能善画,善画必能善书,实一事耳”②,“人之学画,无异学书”③等观点有直接影响。郭熙认为,绘画用笔可以“近取诸书法”,“故说者谓王右军喜鹅,意在取其转项如人之执笔腕以结字,此正与论画用笔同。故世人之多谓,善书者往往善画,盖由其转腕用笔之不滞也”。④至元,绘画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此时,赵孟頫更加明确地提出了书画用笔同法的观点:“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吴兴八俊”之一的钱选,与赵孟頫齐名,曾经提出“士气”说。“士气”说与赵孟頫的“书画用笔同法”说相似,但又有区别。钱选认为,绘画要有文人气派,必须以书法用笔。钱选的“士气”说对后世影响很大。到明代,董其昌对“士气”说进行了发扬光大。他说:“士人作画,当以草隶奇字之法为之。树如屈铁,山如画沙,绝去甜俗蹊径,乃为士气。不尔纵俨然及格,已落画师魔界,不复可救药矣。”后来到清初王石谷的眼里,士夫画就“只一写字尽之”了。
1、书与画的渊源关系:
关于中国书画的关系,历来众说纷纭,但更多赞同书画同源之说。因为仰韶、龙山文化遗址出土的陶器上的一些符号,具有一定的物态形象和标识意义。这些符号具有绘画和文字的双重内涵,很难说它是绘画还是文字。就此意义上说,二者既同源又同体。后经长期演变,二者逐渐分途,绘画更重造型,书法更趋抽象,最终成为本质不同的两种艺术。但在后来发展的历程中,二者之间仍保留着一定的亲缘关系,尤其是书法之于绘画,迄今仍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和意义。事实上,书画分途之后,随着发展,书渐脱离画的成分,其象形性逐渐消失,线条也更富于变化和更具有概括性。画则离不开书法,尤其文人画兴起以后,书法更渗入进了绘画中。正如北宋郑樵所言:“序曰: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画取多,书取少。凡象形者皆可画也,不可画则无其书矣。然书穷能变,故画虽取多,而得算常少;书虽取少,而得算常多。”①这里通过书与画的比较,高度评价了书法的抽象及概括性特征。书法的这些特征或优长为其渗透到绘画中并发挥重要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原始基础。
2、书法理论影响着绘画理论:
据现有文献记载,关于书法的论著比绘画的论著产生要早。东汉崔瑗的《草书势》已经具有完整的书论形态。其后不久的一些书论著作已较详尽地涉及到书法的源流、创作、鉴赏及书法的形式美等方面,而几十年后的王延寿和曹植才先后分别在其《文考赋画》和《画赞序》中提出绘画的社会价值和论理教化作用。到东晋王羲之,已将书法美学的重心转移到了情感表现上来,从而深化了对形式美的认识。此时的顾恺之,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画论著作才刚刚诞生。其“形神论”虽成为最早的经典画论,而在实践上,当时的绘画仍缺少同时期书法艺术那样从形式美角度把握审美体验的自觉。最早的关于审美和风格的分类是在评论书法技巧的著作中发现的,中国画的以线造型始终保持着这种传统,既与中国人对线的特有的审美观念有关,也与中国书法的高度发展密不可分。由于中国绘画工具和书法工具相同,加之书法美学的早成,就从观念和实践上影响和促使中国的画家尤其是文人画家们在形式系统中与书法结合,从而导致绘画始终未脱离“写”的特征。
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其点、线的粗细、长短、断连、疾徐、枯润等所形成的艺术效果和由此而产生的节奏和韵律,为中国画以线造型的艺术形态提供了最直接的借鉴。书画的用线结体造型,不仅在性质上有相同之处,更重要的是对线条的美学理论的一致。因而,线条的书意美,成为中国画不可或缺的审美前提。书法线条的抽象形式所体现的抒情性和精神性,也对绘画中的“气韵生动”和“形神合一”的美学追求提供了典范。南朝宋齐间著名书家王僧虔在其书论《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实际上,这是绘画“形神”问题在书法理论上的具体阐发,并明确提出“神上形次”的观点。王僧虔的这一理论不仅对书法的理论与创作有较大影响,而且也影响了当时出现的其他艺术美学思潮,尤其是对绘画美学在理论上作了很好的表述。后来,南齐谢赫提出最早最系统的绘画理论“六法”,很难说不受王僧虔书法美学理论的影响。从其内容上看,除“应物象形”、“随类赋彩”不合书法标准外,其余的“气韵生动”、“骨法用笔”、“经营位置”、“传移模写”等四法,都与书法创作的基本法则相吻合。
3、书法用笔渗透到画法中:
书与画的融合在魏晋六朝时期尚处在一个非自觉的阶段。至唐,书画的融合才真正进入自觉阶段。也就是说,在魏晋六朝时期,线条本身还只属于一种泛技术的范围,就人物画而言,无论是顾恺之的“密体”,还是张僧繇的“疏体”,以及曹仲达的“曹衣出水”,其线条本身的种种变化尚未成熟。自唐代吴道子以后,线条的书法表现才真正渗入到绘画的审美品格当中,从而极大地强化了线条的表现力。在理论上第一个明确提出“书画用笔同法”的是唐代的张彦远。张彦远举例说:“昔张芝学崔瑗、杜度草书之法,因而变之,以成今草书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王献之继之,谓之“一笔书”。其后,南朝的陆探微也作“一笔画”,连绵不断,“故知书画用笔同法”。张僧繇“点曳研拂,依卫夫人《笔阵图》一点一画,别是一巧,钩戟利剑森然,又知书画用笔同矣。”吴道子“授笔法于张旭,此又知书画用笔同矣。”
中国画的用笔与书法的用笔基本相同,是形成中国画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之一。张彦远论顾陆张吴的用笔在理论上肯定了书与画用笔上的密切关系。五代荆浩的《笔法记》则从理论上把书画的用笔在精神实质上看作是不可分割的一体。如他对作品的评价采用“神、妙、奇、巧”四个品级,而前三品的内容都与用笔有关,而且他把笔的运用与画家的精神融合为一看作是神品的标志。另外,他还对用笔提出“筋、肉、骨、气”四势说,更将线条本身所应具有的审美内涵进一步明确化。这对于宋人所持“善书必能善画,善画必能善书,实一事耳”②,“人之学画,无异学书”③等观点有直接影响。郭熙认为,绘画用笔可以“近取诸书法”,“故说者谓王右军喜鹅,意在取其转项如人之执笔腕以结字,此正与论画用笔同。故世人之多谓,善书者往往善画,盖由其转腕用笔之不滞也”。④至元,绘画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此时,赵孟頫更加明确地提出了书画用笔同法的观点:“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吴兴八俊”之一的钱选,与赵孟頫齐名,曾经提出“士气”说。“士气”说与赵孟頫的“书画用笔同法”说相似,但又有区别。钱选认为,绘画要有文人气派,必须以书法用笔。钱选的“士气”说对后世影响很大。到明代,董其昌对“士气”说进行了发扬光大。他说:“士人作画,当以草隶奇字之法为之。树如屈铁,山如画沙,绝去甜俗蹊径,乃为士气。不尔纵俨然及格,已落画师魔界,不复可救药矣。”后来到清初王石谷的眼里,士夫画就“只一写字尽之”了。
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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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世纪以来,改革中国画的呼声此起彼伏,一些中国画的"改革者"们总试图从中国画的命根子上开刀,改变或取消其赖以存在的工具和材料,赶走书法,打倒笔墨,取消传统。其实,这种观点既武断又幼稚。无论中国画的过去、今天和未来,其产生、发展始终都离不开博大精深、独一无二的中国传统文化作为丰厚的滋养。起作用是可以修身养性,欣赏优秀的书法作品可以给人享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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