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翻译

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直译并分析句法。... 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直译并分析句法。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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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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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在《鲁问》篇中说:“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意思是说国家政治昏暗纷乱之际,就向国君宣传“尚贤”、“尚同”的重要意义。《尚贤》、《尚同》篇是墨子争取改善小私有者社会地位的纲领。 墨子在《尚贤》中提出任用、选择贤士的一系列纲领性意见。春秋末期,世袭贵族宗法制度的基础已经开始动摇,当时各诸侯国政局动荡,政治昏暗,世袭贵族为了挽救自己的灭亡的命运,开始招纳人才。而当时的手工业者、小私有者,由于生产的发展,在经济上逐渐取得更多的独立地位。他们获得的自由越多,生产积极性也越高。这一变化,在墨子的时代,就是“士”的地位提高,“士”的阶层扩大,要求过问政治。这就是“尚贤”说产生的客观原因。 在春秋初期、中期,世袭贵族的统治占主要地位的时候,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系建筑在宗族血缘关系上,君臣的关系、大夫家臣和人民的关系,是宗族血缘关系的扩大。富者与贵者是统一的,贫者与贱者也是统一的。富贵与贫贱的身份几乎生来就是决定了的、不可改变的。因此,这时期不发生“尊贤”或“尚贤”的问题,只有“亲亲”的问题。所谓“周道亲亲”,其实就是用宗族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 孔子时代已提出了“举贤才”的主张。当时,世袭贵族为了加强他们的统治,需要找一些干练的、有能力统治人民的人物。最初选拔的“贤才”绝大多数是从没落的、失势的、被压抑的世袭贵族中间选拔。到春秋末期,开始真正选拔那些非世袭贵族出身的“贤才”。根据书传记载,当时,孔子的弟子,真正出身于贵族的只有两人。墨子的弟子,从他们从事手工业的技能和他们吃苦耐劳的精神来看,绝大多数应当是出身于劳动者阶层的。墨子一再提出:“农与工肆之人”,只要他贤能有才,也可以参加政治。这种思想和要求,并不是他的空想,而是在当时的客观情况下有了实现的可能才提出的。 墨子提出“尚贤”的主张,在当时对于世袭贵族的特权,在客观上起着瓦解的作用。墨子说,“求国家之富、人民之利、刑政之治”,只有“尚贤”。“尚贤”是为政之本,他认为要使国家得治,首先在于网罗贤才: 国有贤良之士众,则国家之治厚;贤良之士寡,则国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务,将在于众(“众”是加多、聚集的意思)贤而已。(《尚贤上》)</SMALL></FONT> 墨子并且主张用提高贤士的物质待遇和社会地位来召纳天下的贤士,使他们有参与政权的机会。他提出为贤士寻找政治出路的主张,具体地说,就是为那些部分反映小生产者、小私有者的利益的“士”开辟政治道路。 所谓的“贤士”就是具有墨子或墨家的道德标准的人。贤士的标准,《尚贤下》说:“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救人。”也就是那些“厚乎德行,辩乎言谈,博乎道术”(《尚贤上》)具有墨家政治观点的有学识的知识分子。 墨子不但提出贤士的标准,而且提出选拔贤士的具体办法。这在当时,对于世袭贵族制度是一种相当激烈的改革性的见解,因为他的选拔贤士的主张是针对西周几百年的旧习惯、旧制度提出的,是为那些素无社会地位的“农与工肆之人”出身的知识分子争取参与政治活动的。墨子假借古代圣王的名义,宣传他的任贤使能的主张,他说: 故古者圣王甚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bi必〕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尚贤中》)</SMALL></FONT> 墨子在这里正式提出改革世袭贵族制度的要求,只有对“贤者”,才可以“富而贵之”,只有对“不肖者”,才可以“贫而贱之”。贤者为官长,不贤者为徒役。而在过去,只有富贵者才能任官长,贫贱者只能当徒役。 在墨子的“尚贤”主张中,还提出初步的法治思想,给后来的法家韩非一派准备了思想条件。他说: 圣人听其言,迹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此谓事能。故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尚贤中》)</SMALL></FONT> 墨子已把尚贤使能的范围扩大,哪怕是贫且贱者,只要他是贤士,墨子就认为他有资格去做官。贤士所做的官可以小到“治邑”,大到“治国”。他以坚决的、严格的态度提出: 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SMALL></FONT> 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SMALL></FONT> 以德就列,以官服事,以劳殿赏,量功而分禄。故官无常贵,而民无终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以上引文均见《尚贤上》)</SMALL></FONT> 正如以上所讲过的,墨家主要代表当时逐渐抬头的小私有者的利益和希望。他们要求在社会的大变动中获得政治参与权,取得一些政治地位,以保护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墨子认为只有像墨家所承认的那些贤者当了“治国”、“治邑”的官长以后,才能实现他们的政治理想,解除天下的公患,使得“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乱者得治”。 墨子和他的学派采取的是平和的“上说下教”的方法。所以他们一方面对当时势力最大的儒家猛烈攻击,一方面视死如归地为国君贵族守城御敌,希望用事实证明他们是贤者,借此取得信任,以便推行他们的学说。 和以上情形相反,在“尚贤”的问题上,墨子在主观上是维持当时的世袭贵族统治秩序的,而在客观上,照墨子的办法做下去,却必然获得破坏世袭贵族制度的结果,而走上像后来法家所主张的官僚政治的道路。 “官无常贵,民无终贱”的响亮口号,朦胧地反映了春秋向战国过渡的新倾向,它标志着世袭贵族制度终归消灭而代之以官僚政治的必然趋势。因此,我们必须指出,墨子的“尚贤”的主张的进步意义和作用远远超过过去对墨家学说的估计。墨家这一群从“农与工肆之人”上升起来的“士”,尽管还只占广大劳动者中的极少数,但他们不但在人格上获得了自由,在经济上得到独立,而且对于政治,也要提出他们的意见,要求过问,并要求参与。这是只有在重大的社会变动时代,只有在广大的“农与工肆之人”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力量时,才会产生反映他们的经济愿望和政治要求的哲学。我们研究墨子,并不是孤立地研究他个人的思想,而是透过像墨子所代表的学派的研究,可以具体地了解古代社会、古代历史的发展面貌。认识昨天的中国更将有利于认识当前的中国。 墨子虽然也像法家一样,已接触了任贤使能、赏功罚罪的新方向,但仍然主张不要打乱原有的贵贱等级的世袭贵族制度,他幻想用和平妥协的方式,来改善小私有者的经济地位。他的目的不能达到,乃是必然的结果。 “尚同”是“尚贤”的理论基础。“尚”和“上”有时候通用,“尚同”就是“上同”。 墨子在“尚贤”的主张中,已一再强调贤者应当治国、治邑,贤者为官长,贤者要在高位。墨子认为在道德学问上的贤者,在政治地位上也应当是贵者。贤者和在高位者应当统一。“尚同”说的基本思想在于说明贤者所规定的是非标准有真理的价值,而在上的统治者也应当是贤者,所以在上者所规定的是非标准具有真理的价值。 墨子设想古代还没有国家领袖的时候,天下的人各有各的道理。因此一人一个道理,十人有十个道理,百人有百个道理,人数越多,他们的所谓道理也越多。每人都以为自己的道理对,而不赞成别人的道理。所以互相说别人的道理不对。(《尚同中》) 墨子还设想古代没有国家、没有领袖的时候,人人有不同的想法,人人都不知道兼爱的道理,内至一家的父子兄弟,外至天下的百姓,都以“水火毒药相亏害”。那时“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尚同上》)。墨子把天下混乱残害的根源归结为两点:第一是缺乏共同的认识,第二是缺乏有权威的领袖。墨子根据他的“天志”的说法,推论出国家社会最高统治者(天子)的选立是由“上帝”、“鬼神”的意志决定的。既然天子是天所选定的,那么层层节制,以下的三公、诸侯、左右将军大夫,自然都是贤良的。所以墨子尚同的说法,虽然在他的主观愿望上,以为“尚同”于上帝和鬼神的意志,是最公平合理的,但在客观上,这“尚同”于天下的说法,乃是帮助当时的王公大人巩固在人民面前已经动摇的威信的。 照“尚同”的主张,人民的“正长”(君主)由天志选定以后,人民必须以他所属的上级的是非标准作为行为的指导原则。这样,政治上的领导者同时又是道理(义)的教导者,就再也不会有“一人一义”、“十人十义”、“百人百义”,而只有一个共同信仰的道理,那就是墨子自己虚构出来的“天志”的主张——人人相爱,不要侵凌,不要争夺。统一在这样的“义”之下,就是对的,否则就是错的。 和他的“兼爱”的学说陷入同样的错误,他把“尚同”说安放在没有保障、虚构出来的基础上,所以是站不住的。 有些对墨子有偏好的学者,如梁启超等人,不但不认为墨子的政治思想是维护世袭贵族制度的,反而说他有民权民主的思想,说他的理论有些像18世纪法国卢梭的“民约论”。梁启超对于他所根据的材料的解释也是错误的。他把《经上》篇的“君,臣萌通约也”解为“民约”的思想,第一,他所根据的材料不是墨子的,而是后期墨家的。第二,他误解了“约”的意义,“约”不是“契约”的“约”,而是“约束”的“约”。这句话的意思,只是说:“君是民的总管。” 不容讳言,墨子的“尚同”说是宗教迷信的根据,和他的“尚贤”说的光辉意义不能相提并论,是不能通过实践来证实的。我们可以说这是墨子政治理论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墨子的尚同政治思想也还有它进步的一面。他认为从天子到地方上的基层组织,每一级都应该推举有才干的人来负责。他希望能建立一个权力集中、强有力的政治体系。这种要求,不管墨子是自觉或不自觉,却反映了当时百家争鸣中共同关心的问题,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在经济上、政治上都已有了走向统一的趋势,具有进步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指出,这种政治理想完全实现的条件还远没有具备,其中有些空想的成分。而这种空想是和西周以来分散割据的世袭制度相对立的,它反映了遭到迫害的人民要求结束诸侯混战、分散割据的局面,体现了建立大一统国家的新的要求和趋向。这种要求和他兼爱、非攻的主张是一致的。
嗯哼l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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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聘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永和九年,是癸丑年,暮春三月的开初,(我们)聚会在会稽郡山阴县的兰亭,(在一起)做修禊的事情。许多贤人都到了,年纪轻的和年轻老的都聚集在一起。这个地方有高峻的山岭,(有)茂密的树林和高高的竹子,还有清澈的激流,(溪流)辉映环绕在(亭子)的四周,引来作为流觞的曲水,(众人)列坐在曲水旁边,虽然没有管乐演奏的热闹,(但)饮一杯酒吟一首诗,也足以畅快地抒发内心的感情。这一天,天气晴朗,空气清新,春风徐徐吹来,舒畅极了。抬头观看天地广大,低头审察物类的繁盛,这样来纵目流览,舒展胸怀,足以尽情地(享受)看和听的乐趣,确实很愉快呢。(本段叙聚会的时间、地点、人物,饮酒的方式。描写自然环境,抒发愉悦心情。)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于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已,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人们相聚在一块,周旋应付度过一生。或者把自己的胸怀抱负,在室内畅谈;或者寄情于山水,放纵无羁地生活。虽然取舍有差别,(性情有)安静和躁动的不同,当他高兴地接触所遇到的事物,一时有所自得,(就感到)高兴和满足,竟不知道老年将要到来;等到他对所向往的事物已经厌倦,感情随着事物的变化而转移,感慨就随之而生了。过去(自己)所喜爱(的事物),顷刻之间已经成为陈迹,还不能不因此发生感慨;何况(人的寿命)长短听凭自然的变化,终于要归于消灭。古人说:“死生是件大事哩。”岂不令人悲痛吗!(○此段告诉人们人生苦短,不能沉溺于所遇之物。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每览古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觞为妄作。后之视今,亦由今之视昔,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趣一也。后之览者,亦将有感于斯文。

每看到古人(对生死)发生感慨的原因,就像符契一样相合,未尝不面对古人的文章悲叹,心中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本来知道把生和死等同起来的说法是虚假的,把长寿和短命等同起来的说法是妄造的。后代人看今天的人,就像今天的人看从前的人一样,(想起来真)可悲啊!所以一个一个地记叙当时参与兰亭集会的人,记录他们所著述(的诗篇)。纵使时代变了,事情不同了,(人们对他们)所发出的感慨(是理解的),(因为)人的情趣是一样的。后代的读者,也会从这些诗文中引发感慨。

别人翻的很好,我转过来了。百度可搜到。帮你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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