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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
陈某(15周岁),一天在和女友小王一起时,小王不愿接听前男友杨某打来的电话,便将电话给陈某接,通话中两人发生争吵,并约定地点解决此事。陈某随后小王说明天叫人去揍他。小王提...
陈某(15周岁),一天在和女友小王一起时,小王不愿接听前男友杨某打来的电话,便将电话给陈某接,通话中两人发生争吵,并约定地点解决此事。陈某随后小王说明天叫人去揍他。小王提醒明天叫个人一起去解决此事。次日,陈某带了刀,并叫了其表哥一起到了约定的地点,杨某也交了朋友小毛到现场。双方立即发生争吵和打斗,打斗过程中,其表哥抱住小毛,陈某勇弹簧刀在小毛肚子上捅了一刀。随后小毛送往县医院抢救,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陈某于当日在亲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问题:1.陈某是否负刑事责任,如果负刑事责任应该顶什么罪、如何处罚?
2.陈某的表哥构成犯罪吗?为什么?
3.小王构成犯罪吗?为什么?
张某(14周岁)某个晚上偷偷撬开一个靠街的报刊亭,偷到1000多元,怕留下痕迹竟然将报刊亭点火付之一炬。
问题:1.张某年纪上校构成犯罪吗?为什么?
2.如构成犯罪,构成2个罪吗? 展开
问题:1.陈某是否负刑事责任,如果负刑事责任应该顶什么罪、如何处罚?
2.陈某的表哥构成犯罪吗?为什么?
3.小王构成犯罪吗?为什么?
张某(14周岁)某个晚上偷偷撬开一个靠街的报刊亭,偷到1000多元,怕留下痕迹竟然将报刊亭点火付之一炬。
问题:1.张某年纪上校构成犯罪吗?为什么?
2.如构成犯罪,构成2个罪吗? 展开
2013-07-11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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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陈某
1,,陈某(15周岁)在打斗过程中,有无扬言我要干死你、杀死你等语言。没有的话此案明显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2,本罪刑罚: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4,《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陈某处3-10年有期徒刑.。理由:二个以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处减轻处罚。所以,由10年以上减为3-10年刑罚。
二,陈某表哥
1,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可认定从犯。理由:起因不是表哥,是受他人指使,在具实施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对于被害人死亡并未直接实施。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以其犯罪所起作用,可减轻处罚。处3-10年。
三,小王
1,小王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可认定从犯。理由是事因与其有直接关系,而且参与策化。但并未参与现场,因故意伤害罪为结果犯。故量刑时可适当适用较轻刑期罚。
综上所述,如三被告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主动谅解,认罪悔罪,且系初犯。案件起因为生活中锁事,双方在共同打斗中到人死亡。
判决如下,三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表哥有期徒刑4年;小王有期徒刑3年。
1,,陈某(15周岁)在打斗过程中,有无扬言我要干死你、杀死你等语言。没有的话此案明显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2,本罪刑罚:致人死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4,《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陈某处3-10年有期徒刑.。理由:二个以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处减轻处罚。所以,由10年以上减为3-10年刑罚。
二,陈某表哥
1,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可认定从犯。理由:起因不是表哥,是受他人指使,在具实施犯罪过程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对于被害人死亡并未直接实施。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以其犯罪所起作用,可减轻处罚。处3-10年。
三,小王
1,小王构成故意伤害罪共犯,可认定从犯。理由是事因与其有直接关系,而且参与策化。但并未参与现场,因故意伤害罪为结果犯。故量刑时可适当适用较轻刑期罚。
综上所述,如三被告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得到主动谅解,认罪悔罪,且系初犯。案件起因为生活中锁事,双方在共同打斗中到人死亡。
判决如下,三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表哥有期徒刑4年;小王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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