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
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那么嫁出去的女儿还是直系亲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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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外曾孙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论代数多远,均不得结婚。同时,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自然的直系血亲关系,但也不得结婚,这主要是伦理道德的要求。
怎样证明出嫁女儿是直系亲属
一般来说,有如下几种证明途径:
1、找到女儿出生时的医院出生证明,上面明确记载了亲子关系,如果您自己的丢了,在出生的医院以及上户口时的派出所会有存档。
2、找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家庭关系的相关证明。
3、到户籍所在派出所,派出所内有户籍的变动档案,可以开具相关证明。
4、如果父母或者女儿在国家机关或大型企业工作,一般员工档案中,会有家庭关系的记载,可以通过单位复印原始资料并开具相关证明。
出嫁女儿赡养父母吗?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念支配下,一些女儿尤其是已经出嫁的女儿,往往忽视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女儿同样得到了父母的抚养,应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在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上,男女是平等的,不因女儿出嫁而取消她的赡养义务。
相关赡养法规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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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享有遗产继承权吗
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儿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用于遗产继承权的。当然,这首先是得在法定继承当中,同时还需要女儿没有丧失遗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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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一说法
离得远了
女性嫁人,就意味着和父母在家庭上分离。即使是在以前,女性嫁人的地方也是隔着村子,而现在的女性出省嫁人的也有很多。女性的小家和父母的家肯定是存在距离的。现实间的距离,会把女儿和父母拉开。如果女儿离得比较远,老人可能就会有失落感。以前女儿常在身边,感觉就是“小棉袄”,很舒心。现在,离得远了女儿贴心的时间少了,老人就会觉得女儿嫁人了,就不常亲近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切很难回到当初了。
有自己的小家庭
女性在结完婚以后,组成的家庭不再有父母。经济上、家务上、生儿育女上,都有了自己的责任。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直在父母身边住着,因为还要操心丈夫、儿女。总之,生活上有了很多差别,使女性要尽快回归自己的小家庭,而不是待在父母身边。当然,也有女性在结完婚后,放心不下父母想要把父母接到身边,但是依然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男方是不是同意?男方的父母什么意见?等等。现实就是会有很多的原因,阻挡女儿和父母依然亲近。
回娘家花费高
在女性没有结婚的时候,即使外出打工,回到家里也还是孩子。对于人情世故,可以不用太注意。没有各种礼物要送。但是,一旦结婚之后,回娘家就代表着家庭和家庭之间的往来。要顾及两个家庭的面子问题,要送东西。如果家里的父母在姊妹家住着,还要给姊妹们礼物、孩子们礼物。所以,经常听人说,娘家不敢回、不敢住,光是回家看趟父母,就能把钱包花瘪了。而且,问题是结了婚以后,家里的钱要跟丈夫商量着花。所以,女性看似不过是回趟娘家,但确实会遇到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