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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我省对风险分为蓝色风险、黄色风险、橙色风险和红色风险四个等级(红色最高)。
拓展资料
1.风险和风险量的内涵
1.1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1.2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若某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其可能的损失程度和发生的概率都很大,则其风险量就很大,风险区A。
若某事件经过风险评估,它处于风险区D,则应采取措施,降低其概率,以使它移位至风险区B;或采取措施降低其损失量,以使它移位至风险区C。风险区B和C的事件则应采取措施,使其移位至风险区D。
2.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2.1了解建设工程施工风险的类型
2.1.1组织风险,如:
(1)承包商管理人员和一般技工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3)损失控制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等。
2.1.2经济与管理风险,如:
(1)工程资金供应条件;
(2)合同风险;
(3)现场与公用防火设施的可用性及其数量;
(4)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
(5)人身安全控制计划;
(6)信息安全控制计划等。
2.1.3工程环境风险,如:
(1)自然灾害;
(2)岩土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3)气象条件;
(4)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因素等。
2.1.4技术风险,如:
(1)工程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方案;
(3)工程物资;
(4)工程机械等。
2.2了解建设工程施工风险管理的任务
2.2.1风险管理
2.2.2施工风险管理的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
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施工全过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
a.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的任务是识别施工全过程存在哪些风险,其工作程序包括:
(1)收集与施工风险有关的信息;
(2)确定风险因素;
(3)编制施工风险识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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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和风险量的内涵
1.1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1.2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若某个可能发生的事件其可能的损失程度和发生的概率都很大,则其风险量就很大,风险区A。
若某事件经过风险评估,它处于风险区D,则应采取措施,降低其概率,以使它移位至风险区B;或采取措施降低其损失量,以使它移位至风险区C。风险区B和C的事件则应采取措施,使其移位至风险区D。
2.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
2.1了解建设工程施工风险的类型
2.1.1组织风险,如:
(1)承包商管理人员和一般技工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3)损失控制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等。
2.1.2经济与管理风险,如:
(1)工程资金供应条件;
(2)合同风险;
(3)现场与公用防火设施的可用性及其数量;
(4)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
(5)人身安全控制计划;
(6)信息安全控制计划等。
2.1.3工程环境风险,如:
(1)自然灾害;
(2)岩土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3)气象条件;
(4)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因素等。
2.1.4技术风险,如:
(1)工程设计文件;
(2)工程施工方案;
(3)工程物资;
(4)工程机械等。
2.2了解建设工程施工风险管理的任务
2.2.1风险管理
2.2.2施工风险管理的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
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施工全过程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和风险控制。
a.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的任务是识别施工全过程存在哪些风险,其工作程序包括:
(1)收集与施工风险有关的信息;
(2)确定风险因素;
(3)编制施工风险识别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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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分级管控主要包括: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分级和风险管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是两项工作,分别有各自的方法。对于危险源辨识,目前大部分企业采用的方法是工作危害分析(JHA)或者安全检查表(SCL)。这两种方法分别针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辨识。对于风险评价,普遍采用的是LS法或者LEC法。这两种方法对JHA/SCL等方法辨识的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程度进行评价,确定风险等级。风险评价方法也可以直接理解为风险评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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