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个罪名叫“株连”,一人犯罪,其他受到牵连的家族成员会有哪些下场?
“株连”即一人获罪,全家一起遭受惩罚,视罪责严重程度,或株连直系亲属,或株连九族。夏商时期上战场为杜绝逃兵实行的父子连坐法;始皇帝嬴政开启“夷三族”的族诛模式,汉高祖刘邦变本加厉改为“夷五族”,历朝历代效仿层层加码。
在古装剧里虽然时常见到“株连九族”,但历史上真正被“株连九族”的通常是欺君谋反之罪,屈指可数。最严重的是明代方孝孺,因拒绝为明成祖草拟即位诏书,被凌迟处死,诛灭十族,何其悲惨!
“株连”牵连获罪的家族成员,视情节严重程度一般有三种下场:
1、欺君谋反的大罪,主犯被处斩
《隋书》有载:司徒杨素的儿子杨玄感,享受父亲功勋余荫,高官厚禄,却贪心不足,趁着隋炀帝东征高句丽的间隙起兵叛乱,败于大将军宇文述之手,隋炀帝盛怒之下,夷其九族。
《唐律》里的谋反罪主要分2种:扬言谋反但“光说不做”的,主犯绞刑,家属不用连坐;谋反被证实,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律法判定“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皆绞”,即主犯、从犯、超过16岁的男丁皆要死刑(杀头,或被勒死)。
2、罪责不大的或被流放,仍有望东山再起
流放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发展到隋唐时期出现具体的量刑标准: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稍微好点的,一家人一起被流放,还能够互相照应,罪责轻微的还有机会被起复。万一流放之地通常十分偏远,徒步就要几个月,以往锦衣玉食高高在上的老少爷们、女眷老人经不起颠沛流离,容易感染病症,甚至都走不到流放之地就病逝了。
3、女眷仆人或被官卖,或沦落教坊司
重大罪责或谋反罪的主犯、男丁被斩首后,遗留下来的后宅女眷如罪不致死的,通常会被发卖为奴,或沦落风尘。女眷奴仆被官方发卖为奴,入贱籍,亦有几种结果:
幸运的,由交好的友人买下,私藏积蓄置办个小院,关起门来过低调生活;次等的,被不知底细的人家买了去,为奴为婢为妾,日子过得如何就看运气了。
再其次沦为教坊司官妓,通常是官宦人家的小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主要侍奉官员宴席享乐,譬如唐代乐伎薛涛,在西湖上为苏轼抚琴的琴操等等。
此外,更惨的是沦为营妓,在军营中慰藉出征的军士,红颜薄命,唯有少数例外如女英雄梁红玉。
其祖父及父亲因为在战场上贻误战机身死,被迫沦为京口营妓,幸运的是遇上良人韩世忠,才得以脱离苦海,夫妻携手疆场,白头偕老。
其他料想不到的结局,欢迎朋友们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