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类居住用地,什么是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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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分别指的是:
1、一类居住用地指独立式住宅集中、拥有齐全的配套设施、并且布局完整的用地,独立式住宅的层数基本是3层或3层以下,绿地率较高且环境良好的用地。
2、二类居住用地涵盖了分布广泛的以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为主、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的用地,该类用地在全市分布广泛,在居住用地中占主导地位。
一类居住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主要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属于国有土地,由城市居民区的业主共有居住区的土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居住用地分为三类,即一二三类用地。第一类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42至45平方米,适用于新建厂矿企业的职工对在边远地区和偏僻地区的职工住宅,每户平均建筑面积可高于此数,但最多不得超过50平方米。
根据用地供应日趋紧张的趋势和集约用地的原则,以后建设3层以下单元式住宅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因此,在“二类居住用地”中一般不考虑纳入3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用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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