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推免研究生要求是什么?
四川大学推免研究生条件:
推免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4.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的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二、成绩要求
1.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须列本专业前50%,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课放宽到70%或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专业学生需修读完成上述课程,成绩须达到合格或60分(百分制)及以上。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特殊情况说明:针对今年部分转专业同学,由于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必修课修读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学院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处理。自今年以后,因转专业产生的特殊情况不再特殊对待。
2.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
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艺术类专业学生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5.5分,或TOFEL成绩≥80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3.体质测试至少完成3次,且成绩达标。
三、 综合排名要求
1.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综合排名,以综合排名顺序决定推免资格。
2.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35%+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考核×5%
综合成绩详细评价标准见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四、 其他
1.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
2.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