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年地方管理实行了什么制度?这一制度存在什么弊端?
4个回答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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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国并行制汉高祖刘邦建汉之初,中央机构继承秦制,皇帝之下设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则实行“郡国并行制”,即一方面设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异姓子弟为王,建立诸侯国。诸侯国后来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地方势力。 文帝、景帝时,为消除地方势力对中央的威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议,把齐国分成六个小王国,把淮南国分为三个小王国,以削弱其力量;景帝采纳晁错“削藩”的建议,削减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区,导致了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郡国并行制“七国之乱”平定后,景帝下令取消了诸侯王的治民权,又减缩诸侯王的统治机构,降低王国官职的等级,使之成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基本上解决了刘邦实行诸侯王制度的弊病,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
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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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国制,不稳定导致八王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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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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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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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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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功者封王封候,赐封地!直接引发尔后的“七王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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