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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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牛某,如果同意单位决定,可以变动岗位,变更劳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单位和牛某各执一份更改过的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可以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4】牛某如果不同意调换岗位,单位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形式告诉牛某,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5】两种情况的结局,牛某是否接受调岗,自己考虑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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