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是政治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
招生条件
1、生源要求
(1)公安类专业招生计划按福建省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分别编制,实行面向所在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源招生(以下简称设区市)。报考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为该设区市普通高级中学毕业,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2)报考司法警察类专业考生必须在福建报名并参加高考,户籍不限。
2、政治要求:经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中的内容要求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意见为合格。
3、年龄要求: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4、身体要求
(1)身高:男性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kg/m2)=体重(kg)÷身高2(m2)]
(3)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嗅觉灵敏,两耳无重听。
(5)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无驼背;无文身;无罗圈腿;无明显八字步;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无各种残疾。
(6)血压正常。
(7)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5、面试要求: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6、体能测评要求:各测评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合格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扩展资料:
福建警察学院录取原则
(一)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2019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公安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面向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三)司法警察类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福建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分别按文、理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学院在审档合格考生中由高分至低分排序录取。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先按同等优先,再按文、理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单科排列顺序以福建省规定为准。专业安排在招生计划数1︰1的数额内按“专业清”的录取模式,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若有退档则计划缺额在出档考生中按前述规则递补录取。
参考资料来源:法制网-福建警察学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2013-08-05
2013-08-05
一、公安类本科招生对象和招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面向本省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录取公安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含血检、体能测试)。要求如下:
1、政治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考生除按《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2、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3、外语条件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4、身体条件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者均为身体不匀称。判定方法是: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灵敏;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5.0及以上(以入学后复测为准)。考生面试时视力达不到5.0者,经指定医院现场检测后,不能施行视力矫正手术的定为不合格;经医院现场检测可以施行视力矫正手术的,可暂视为合格,但视力矫正后入学复测仍达不到5.0者,定为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三)政治审查
省招生办公布最低分数控制线后,达到本科二批最低分数控制线,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须立即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或辖区公安派出所领取《政审表》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县级公安机关按《2008年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审查并密封后,由考生自行携带《政审表》前往福建警察学院,参加7月1日至7月4日进行的面试和体能测试。没有《政审表》的考生不受理面试。
(四)面试报名、血检、面试、体能测试(以下简称面试)具体安排
面试对象为达到今年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二批最低分数控制线,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政审合格的本省考生。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运动鞋、运动服,并缴交招生面试体测费100元。
二、非公安类专业招生对象和招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面向本省和外省(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符合《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
2、外语条件
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3、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能适应警务化管理与训练。报考摄影摄像技术专业的考生应无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