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时,亳州境内建有嵇方国。
2、西周,周武王封神农之后建立的姜姓焦国,由河南陕县迁都于此,并修筑焦城。
3、春秋初期,焦国被陈国所灭,焦城属陈国。鲁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7年),楚国伐陈国,夺取境内的焦城、夷邑(今城父镇)。
4、秦时,置谯县、城父县,属泗水郡。谯县后隶属砀郡。
5、西汉时,属沛郡。
6、汉时,东汉建武十八年,(公元42)在谯县治豫州刺史部。
7、三国时期,魏皇初二年(221年),封谯郡为 “陪都”
8、西晋时,在此置谯国,后又为谯郡,治谯县。
9、北魏正始四年(507年),为南兖州治所。
10、北周建德六年(577年),北周灭北齐,南兖州属于北周。鉴于谯城为军政重镇,北周在谯县设置总管府,统辖数州。北周大象元年(579年),周静帝将南兖州改称亳州。
11、隋大业三年(607年),又改亳州为谯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谯郡更名为亳州,下辖谯县(今谯城区)、山桑县(今蒙城县)、城父县12、(今谯城区城父镇)
临涣县(今安徽濉溪临涣镇)、酂县(今河南永城酂城镇)、鹿邑县(今河南鹿邑县西南)、永城县(今河南永城)、真源县(今鹿邑县)8县。
13、宋时,亳州属淮南路,宋真宗升亳州为集庆军,置节度使,统县七。
14、金时,属南京路,下辖6县5镇。
15、元时,亳州属汴梁路,下辖6县。元至正十五年(1355年),刘福通起兵反元,拥韩林儿于亳州称帝,建 “韩宋”政权,以亳州为都城三年。
16、明朝初年,亳州一度为县,属南直隶凤阳府。弘治九年(1496年),又升县为州,境内设义门巡检司。
17、清初,亳州属安徽布政使司直辖。雍正二年,亳州辖谯县、太和县、蒙城县(今蒙城、涡阳和利辛部分地区)
扩展资料:
地形地貌:
亳州市全境呈东南西北向斜长形,整个亳州地势西北高而东南低,以1/9000地面自然坡降向东南微倾。西北部谯城区詹楼地势最高,海拔42.5米;东南以利辛县展沟南部最低,海拔22米,相对落差20.5米。
由于受河流蜿蜒切割变迁和黄河历次南泛的影响,形成平原中岗、坡、碟形洼地相间分布,具有“大平小不平”的地貌特征。
亳州市辖境与黄河决口扇形地相连,属平原地带,地势平坦,仅东部有龙山、石弓山、齐山、狼山、双锁山等10余处石灰岩残丘分布。
除蒙城和涡阳零星分布的剥蚀残丘以外总体为典型的黄淮堆积型地貌,为近代黄河泛滥沉积区域,微地貌分为河漫滩、泛滥微高地、泛滥坡平地、决口扇形地、河间洼地、河间平地、低丘7种类型。
土壤:
亳州市土壤类型主要有砂礓黑土、潮土、棕壤土和石灰土。其中砂礓黑土(又叫青黑土)是一种具有腐泥状黑土层和浅育性砂礓层的暗色土壤,是古老的农业区耕作土壤之一,分布面积最大,约占全区总面积的71.6%;潮土系黄泛沉积物发育而成,约占总面积的23.2%。
棕壤土系老的黄土性冲击母质所形成,分布于河流中游沿岸,呈带状分布,占土地总面积的1.5%。石灰土系以石灰岩为主的风化积物发育而成,均集中在小山丘周围,约占土地面积的3.7%。
气候:
亳州市气候处在暖温带南缘,属于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区,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季风明显,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适中,无霜期长,四季分明,春温多变,夏雨集中,秋高气爽,冬长且干。
因气候的过渡性,造成冷暖气团交锋频繁,天气多变,年际降水变化大,全市历年平均气温14.9℃,平均日照2184小时,平均无霜期213天,平均年降水量831毫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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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焦属陈国。陈于此营建“焦邑”,与焦邑毗连的是“夷邑”(故址在今亳州城东南部的城父)。焦、夷二邑是当时东南地区与中原腹地相沟通的交通要道。因而也是战略重地,“南北分疆,此亦争衡之所也”。
战国。公元前637年,楚将成得臣率师伐陈。夺取了焦、夷二邑,遂为楚地。尔后,楚平王筑谯城,并派太子建驻守城父,使得当时的谯、夷地区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秦置谯县,隶属砀郡。
西汉,谯隶属豫州刺史部所辖之沛郡。
东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其疆域区划为司隶校尉部,十二州刺史部和西域长史府,各王国、属国按郡制;邑、道、侯国、公国等按县制。
东汉建安末年,析沛国之一部署谯郡,谯的地位更显重要。
三国魏文帝(曹丕)皇初二年(221年),鉴于谯在军事、政治、经济方面的重要地位,也由于它是皇族本籍(曹氏父子及部分重要的文臣武将是谯郡人),谯被封为“陪都”,地位显赫。西晋,谯为豫州谯国。
北魏太和年间(477—499)置南兖州于涡阳(今安徽蒙城县东北),北魏正光年间(520一525)又移治谯城(今安徽亳州)。
北周大象元年(579年),因南兖州地处古“南亳”近畿,故“遥取古南亳之名以名,改称兖州为亳州,州治所仍设于小黄,“亳州”之名,始见于此。亳州从此成了南亳的后身。这时亳州的辖境,大约包括今天的河南省鹿邑县、睢县以东、涡阳县西北的涡河、西淝河流域大片地区。
隋代 《隋书》地理志:谯郡 后魏置南充州。后周置总管府,后改曰亳州。开皇元年府废。
唐代谯郡隶属河南道。唐武德七年(624年),谯郡更名为亳州。天宝元年(724年),亳州又改名谯郡。乾元元年(758年),谯郡再次更名为亳州。
北宋至道三年(997年)亳州隶属淮南路。熙宁五年(1072年)分淮南为东西两路,东路治扬州,西路治庐州。亳州属淮南东路。
南宋建炎三年(1129)。金兵入侵淮、泗地区。亳州沦为金地,隶属金之“南京路”。金灭亡后,亳州复归南宋。
元代亳州隶属河南江北省汴梁路。元至元八年,令归德自为一府,割亳、徐、邳、宿四州隶之;
明朝,亳州属南京(南直隶)凤阳府。洪武初年(1368年),亳州以州治谯县省入,寻降为县,属归德州。洪武六年(1374年)六年属颍州。弘治九年(1496)十月复升为州。不辖县,隶南直隶、凤阳府。
清朝亳州初隶属江南省凤阳府。康熙六年(1667),改左布政为安徽布政使司。雍正二年(1724),升凤阳府属之颍、亳、泗三州,庐州府属之六安州,为直隶州。太和、蒙城属亳。雍正十三年(1735),升颍州升为府,增设阜阳县,降亳州及所隶太和、蒙城二县来属隶。同治三年(1864),析出亳州东乡十三保(当时亳州有八十五保)和宿州、蒙城、阜阳的一部分,设置了涡阳县。
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亳州改为亳县,隶属安徽省。民国二十七年(1938)5月21日,日本侵略军第一次攻陷亳城,并继续西侵。次年4月26日,日寇第二次占领亳城,国民党亳县政府迁至古城集。
1948年8月,成立亳州市,辖城关及郊区,与其他边区县并存。
1949年2月,市、县合并,恢复亳县建制,隶阜阳专员公署。
1986年3月撤亳县建亳州市,隶阜阳行政公署,其辖区不变。
1998年2月,收归安徽省直接管辖。
2000年5月,设地级亳州市,管辖涡阳、蒙城、利辛三县和谯城一区。市政府驻谯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