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治人物如何排名
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给出的排名,依次是:亚伯拉罕·林肯、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斐逊、富兰克林·罗斯福、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1、亚伯拉罕·林肯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美国政治家、战略家、第16任总统。林肯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在任期间主导废除了美国黑人奴隶制。
1834年8月,林肯作为辉格党人当选为伊利诺伊州议员。1856年,林肯退出辉格党,参加新成立的共和党。1860年11月,林肯当选美国总统。
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后,林肯签署了《宅地法》、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为北方获得南北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1864年11月8日,林肯再次当选为美国总统。1865年4月14日,林肯被约翰·布斯暗杀,次日上午与世长辞,年仅56岁,是第一位遭遇刺杀的美国总统。
在美国爆发南北战争期间,林肯坚决反对国家分裂。他废除了叛乱各州的奴隶制,击败了南方分离势力,维护了美利坚联邦及其领土上不分人种、人人生而平等的权利。
2、乔治·华盛顿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美国政治家、军事家、革命家,首任总统,美国开国元勋之一。
华盛顿出身于弗吉尼亚的一个富有家庭,早年当过测量员,后曾加入英军参与法国印第安人战争,1759-1774年为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
1775年至1783年在美国独立战争中任大陆军的总司令。1787年主持制宪会议,制定《美国宪法》以取代《邦联条例》。
1789年,当选美国总统,1793年赢得连任,一直担任总统直到1797年。他在两届的任期中多有创举,任期结束后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第三个任期,后在弗农山庄逝世。
在政治思想上,华盛顿主张国家独立,反对殖民统治;坚持国家统一和团结,反对分裂和倾轧;坚持共和制,反对君主制;认为权力永远属于人民,还认为各国人民都有权建立它认为最能幸福地生活下去的那种政体的政府。
3、托马斯·杰斐逊
托马斯·杰斐逊(英语:Thomas Jefferson,1743年4月13日-1826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1801年─1809年),同时也是《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美国开国元勋之一,与乔治·华盛顿、本杰明·富兰克林并称为美利坚开国三杰。
除了政治事业外,杰斐逊同时也是农业学、园艺学、建筑学、词源学、考古学、数学、密码学、测量学与古生物学等学科的专家;又身兼作家、律师与小提琴手;也是弗吉尼亚大学的创办人。许多人认为他是历任美国总统中智慧最高者。
他在任期间保护农业,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从法国手中购买路易斯安那州,使美国领土近乎增加了一倍。
4、富兰克林·罗斯福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英语: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1882年1月30日—1945年4月12日),简称为FDR,华人将其称为“小罗斯福”,是美国第32任总统,美国历史上首位连任四届(病逝于第四届任期中)的总统。
在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期间,罗斯福推行新政以提供失业救济与复苏经济,并成立众多机构来改革经济和银行体系,从经济危机的深渊中挽救了美国,他所发起的一些计划仍继续在国家的商贸中扮演重要角色。
除此之外,在其任内设立的一些制度仍然保留至今。罗斯福曾促成了政党重组,他与其妻埃莉诺·罗斯福是美国现代自由主义的典范。
罗斯福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同盟国阵营的重要领导人之一。1941年珍珠港事件发生后,罗斯福力主对日本宣战,并引进了价格管制和配给。
罗斯福以租借法案使美国转变为“民主国家的兵工厂”,使美国成为同盟国主要的军火供应商和融资者,也使得美国国内产业大幅扩张,实现充分就业。
二战后期同盟国逐渐扭转形势后,罗斯福对塑造战后世界秩序发挥了关键作用,其影响力在雅尔塔会议及联合国的成立中尤其明显。
后来,在美国协助下,盟军击败德国、意大利和日本。1945年4月12日,罗斯福在佐治亚州的温泉因突发脑溢血去世。
5、亚历山大·汉密尔顿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1755年1月11日—1804年7月12日),美国政治家、军人、财经专家,美国开国元勋(美国国父)之一;
美国制宪会议代表及《美国宪法》起草人和签署人之一,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美国政党制度创建者,共济会新泽西州莫里斯敦美国联合分会会员。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美国金融、财政和工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因政党相争而决斗丧生。
在美国宪法中并无任何条文明确规定总统和副总统职位继承人的来源和顺序。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会将以法律规定在总统、副总统两人免职、死亡、辞职或丧失任职能力时,宣布应代理总统的官员。”根据此条款,美国国会于1886年通过了《总统职位继承顺序法》,将国务卿列为排在副总统之后的第三位继承人。但是,1947年,美国又通过了新版《总统职位继承顺序法》。该法对国家最高权力继承人顺序作出重大修订,众议院议长升为第三位,参议院临时议长(副总统兼任参议院议长,当副总统不能履职时,参议院多数党领袖出任临时议长)列为第四位。接下来就由内阁成员继承权力,其中国务卿为第五位,财政部长列第六位,国防部长列第七位,司法部长名列第八位,内政部长列第九位,农业部长列第十位,商务部长列第十一位,劳工部长列第十二位。阁员继承顺序与历史上各部最初成立的时间顺序完全一致。